德化县纪委通报1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2015-06-23 10:01:45 来源:德化县纪委
日前,县纪委通报了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村官腐败问题。
经查,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间,德化县水口镇凤坪村原村委会主任黄发聪、凤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月春在协助开展凤坪村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共同预谋,把属于村集体财产的“旧凤坪小学”地块的补偿款中的62550元挪作他用达3年之久。其中,黄发聪挪用52550元、林月春挪用10000元。德化县纪委给予黄发聪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林月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黄发聪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决林月春挪用公款罪,免于刑事处罚。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廉洁履职。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完善相关农村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群众监督,切实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县纪委将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基层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果。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