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城市建设河道管理处原处长乔起峰违纪违法案剖析
山西省长治市“三河一渠”由自然因素和人工开挖而形成,包括石子河、黑水河、护城河和防洪渠,全长22.1公里。“三河一渠”绕城而过,对长治市极为重要。为创建更佳居住环境,2011年,长治市投入巨资治理“三河一渠”,市城市建设河道管理处担起了治理重任。
不料,2013年夏季,一场暴雨给正在施工的“三河一渠”工程一个毁灭性的打击。暴雨造成河水泛滥、河道淤堵,刚修建起的河道护坡几处大段坍塌、栏杆断裂、路面塌陷……大雨浇出了一个经不起考验的“豆腐渣”工程,也点燃了干部群众心中的怒火。一封封举报信雪片般寄到相关部门。
此时,主持“三河一渠”治理工程的河道管理处处长乔起峰如惊弓之鸟。当组织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时,他“玩起了失踪”——失联了。在失联期间,他还不忘指使亲信焚毁会计账簿,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资金,掩盖问题。然而,以上的举动并不能挽救乔起峰的命运,最终,他被办案人员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的亲戚家找到。
贪婪撬开信念之门
乔起峰1962年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他给人们的印象是聪明能干、沉稳老练、工作努力、业务能力强,深得领导的信任和群众的认可。
乔起峰自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后,并不安于现状,不满足于挣个工资过日子,他一直有发财的梦想。
1991年,受当时经商办企业社会环境的影响,他开始下海经商。1998年又经营长治市鱼种繁殖场,涉足过多个行业。他在任河道管理处处长后,仍经营一个水利设备公司。河道管理处的干部职工们介绍,乔起峰的公司直到被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时还一直在经营,许多设备就放在河道管理处的仓库里。
然而,这时的乔起峰经营的已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生意,他无视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居然明目张胆从事与其职务相关的商业活动。其利用职权迫使“三河一渠”施工单位用自己公司经营的水泵等设备,价格他定多少是多少,设备款从工程款中扣除。此外,他还向施工单位推销水泥、钢材,都高出市场价许多,款项依然从工程款扣除,施工单位有苦难言。
唯利是图,使乔起峰由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蜕变成一个“奸商”,逐利观念彻底主导了他的思想。
组织上让乔起峰负责河道治理的全面工作,是对他的信任。然而,他把这些抛在了脑后,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敛财的工具。他担任河道管理处一把手10年之久,大权独揽。为方便自己贪腐,他大肆安插亲信。
河道管理处有正式员工30余名,但一些重要岗位全部是雇佣的临时工,包括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工程验收方代表等,这些人有的是乔起峰社会上的朋友,有的是河道供货商,甚至有其情人。
也正因为这样,乔起峰在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上“一言九鼎”,为所欲为。比如,他安排没有施工资质的潘某的施工队伍进入分包工程,因此收受潘某60万元好处费;收受工程承包人王某、李某、邓某、朱某等人好处费、感谢费130万元,为他们在长治市主城区环城水系综合治理截污工程中谋取利益。
疯狂敛财走向毁灭之路
欲望迷失了理智,乔起峰与毁灭一步之遥。他向金钱弯下了腰、低下了头,疯狂利用手中权力敛财。
——巧立名目,侵吞公款。2006年,乔起峰以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为由,侵吞公款80余万元。2008年,利用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长治河渠治理项目部购买长治市中腾科技有限公司钢材之机,骗取公款44万元。2008年,以太原市政总公司长治项目部欠河道管理处水电费的虚假手续骗取财政拨款30.57万元。
——私刻公章,虚增工程。2004年至2006年,乔起峰利用职务便利,虚增工程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并指使单位职工私刻承建单位省水工局、省三建十分公司、林州二建公司的公章、财务章等,用虚假手续开设账户,非法骗取工程款共400余万元。
——丧失原则,挪用公款。2011年12月,乔起峰利用职务之便,将长治市城市建设河道管理处收取的8家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150万元,借给其妻妹闫某经营的公司使用。在对其立案调查期间,还对抗组织调查,销毁账目。
……
经查,乔起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900余万元,受贿130万元,挪用公款150万元,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常季言 常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