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对上收集反映基层社情民意,对下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中间还肩负着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担,手中掌握着人、财、物的管理和分配等有“含金量”的权力。然而,村官用权力不是为群众谋福利,而让权力为一己私利“鸣锣开道”,何谈让群众安居乐业!
今年来,福建省闽侯县纪委就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进行查处。
5月18日,县纪委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上街侯官村2名“小官”被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案件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群众拍手称快,教训深刻,发人深省。
职务之便 贪婪侵占
俗语有言:“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即便小如村官,只要手中有一丁点儿权力,就有腐败的可能。他们面对金钱的诱惑,一旦贪婪的心开始作祟,紧随其后弄虚作假品甜头,投机取巧,侵占村财,最终坠入法网。
2007年8月,上街镇侯官村920亩的土地被收储为福州大学城建设资金平衡地。2008年初,上街政府决定对上述920亩大学城建设资金平衡地中的芝山洋地块以每亩500元的标准进行清表工作,作为后官排涝站堆土方使用。
2008年1月,时任上街镇侯官村村委会主任的赵巧敏和时任上街镇侯官村党支部书记的黄则良两人经商量,认为芝山洋地块实际的清表费只需2至3千元,遂产生将10万元清表费套出占为己有的念头。随后,他们伙同赵泽兴,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将芝山洋地块以每亩500元的标准承包给赵泽兴,由他负责清表工作。
同年11月28日,上街镇侯官村经济合作社收到了上街政府转来的大学城资金平衡地清表费10万元。2009年5月26日,侯官村经济合作社将10万元清表费用交付赵泽兴,其中提留了1万元作为侯官村财收入和扣除实际清表费用1800元外,余下88200元由赵巧敏、黄则良、赵泽兴及其他村干部(另案处理)共同私分,其中赵巧敏、黄则良各分得8800元、8900元。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司法机关依法判处赵巧敏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黄则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县纪委给予赵巧敏、黄则良开除党籍处分。
“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有的村官党性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不到自己头上,心存侥幸;有的认为自己职位低、不显眼,贪一点、收一点没人管。”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说道,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弛而不息,执纪到底,严字当头,寸步不让,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欺压百姓等作风问题以及在征地拆迁、三资监管、惠农补贴、扶贫救济、工程建设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及农村和谐稳定。(纪玉屏 侯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