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教育纪工委、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7月底,共受理全省教育系统检控类信访件125件,已全部按要求分类处置,实现“零暂存”。厅本级共初核10件,其中转立案2件,另拟立案2件,初核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立案数增加2件。
省教育纪工委切实把纪律审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高度重视纪律审查工作,以主要精力来抓此项工作,做到重要线索亲自核查、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指挥,还经常组织研判案情,提出办案要求,统一调配办案力量。他们注重发挥高校纪检监察办案骨干人才库的优势,既克服自身办案人手不足的困难,又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办案队伍的实战能力。坚持有案必查、执纪从严、违纪必究,如对一些学校在招生、后勤方面的所谓 “潜规则”问题,做到立案标准不降低,违纪问题不放过,坚决立案追究当事者责任。
在挖掘案源方面,他们认真梳理排查违纪问题线索,建立重要信访件集体研判制度,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定期对重要信访件进行研判,针对不同情况确定处置方式,确保问题线索不疏漏、不流失。今年,他们查处的某厅属学校干部受贿案,收到实名来电举报后,经研判认为线索具体、可查性强,及时约请举报人前来详细介绍情况,为突破案件打下基础。他们还加强与财务、审计等部门的联动获取线索。通过审计移送线索,先后查处了某厅属单位涉嫌虚报冒领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和某厅属学校涉嫌违规合作办学套取国家助学金问题,7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同时,他们通过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线索,在开展出国境证件管理专项检查和春节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中,发现并查实了厅属单位某处长未经报批擅自出国和某厅属学校把100多万元行政经费转入工会账户滥发福利的问题。
为整合力量,积极探索突破案件的有效途径,他们克服派驻机构力量和手段等方面的局限,积极探索联合办案模式。他们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合办案,在某厅属学校一科长受贿案件前期调查中,主动与学校所在地检察院联系,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在外围取得充分证据,之后选准时机,分组找送钱人和收钱人谈话,当天取得突破随即移送检察部门处理。同时,他们注重发挥高校审计力量强的优势,坚持外围调查和财务核查双管齐下,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违纪问题的突破。如通过财务核查发现某厅属学校有数额较大的招生补贴由招生办人员代领,以此为突破口,查实了该校招生部门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用于招生宣传中不规范开支的问题。
与此同时,他们还注重规范操作,依纪依法做好纪律审查工作。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要求,他们坚持以规范的调查程序、扎实的事实证据为依据,办理相关手续,把好“程序关”,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同时,注重文明安全办案,在某厅属学校建立谈话室,并做到谈话前有预案、谈话中有防范、谈话后有交接,确保办案安全。注重加强与厅党组的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主动听取厅主要领导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厅党组的支持,促进案件查处的顺利进行和客观公正。遇到疑难或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咨询、沟通,确保案件的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此外,他们还注重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做好信访件科学处置和核查的基础上,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对情节轻微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问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对厅属单位(学校)12名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开展信访谈话6件、函询13件。同时,积极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做好案后整改工作。专门召开厅直属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教育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分析原因,要求各单位(学校)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令行禁止。发现某厅属学校滥发福利问题后,在重要节日的明察暗访中,专门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此基础上,他们加强督办,促进高校纪律审查工作落实。在信访督办方面,他们认真梳理高校问题线索17件作为重点督办件,严格审核调查结果,对7件不符合办结要求的退回补充调查或补充材料,确保交办件高质量办结。在立案情况督查方面,他们利用高校案件管理系统反馈的信息,了解和跟踪督查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及时传导责任压力。截至7月底,全省高校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5件 20人,立案数较去年同期增加14件。在规范高校案件查办工作方面,他们制定了《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初核工作规程》,编写《福建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办案流程及模拟案卷》,指导高校提高查信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