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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福建省住建厅纪检组:部署“两节”期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
2015-09-08 10:16:42    来源:驻福建省住建厅纪检组监察室

  日前,福建省纪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向全省住建系统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下发《深化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要求全省住建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在节日期间要紧紧围绕四个方面要点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驻省住建厅纪检组要求全省住建系统紧盯中秋国庆这个重要节点,发信号、出重拳、用狠劲,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窗口单位、基层站点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对公款送礼,公款宴请,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出入私人会所性质高档场所等问题开展督查。同时,深入挖掘“四风”问题“隐形衣”、“新伎俩”,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豪华装修机关食堂用于公款接待、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等新情况、新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严肃查处。

  驻省住建厅纪检组还要求住建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媒体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不定期、多频次地组织明察暗访,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整治“四风”顽疾。同时,严肃责任追究,对在节日期间,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部门,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住建系统网站或当地纪委网站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

  《通知》要求全省住建系统各单位对节日期间系统党员干部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综合运用约谈、函询、提醒、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早提醒、早警示、早处理。对被信访举报的个人或单位,无论是早发现的苗头,还是已查实的问题,要对相关领导是否有效落实“一岗双责”、单位体制机制是否存有漏洞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领导干部主动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自觉抓早抓小、加强防控。

  《通知》还要求住建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监督,节日期间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要求自己、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住建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其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同时,严明监督执纪纪律,对纪检监察干部在“两节”期间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案不报、瞒案不查、跑风漏气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并调离工作岗位。

  

【责任编辑:林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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