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资委传达贯彻中央纪委有关通报精神
2015-09-14 11:13:00 来源:驻福建省国资委监察室
9月11日,福建省国资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常委(扩大)会精神,传达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的通报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严肃查处宝钢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有关报道,并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省国资委党组决定在9月14日举办的国有企业纪律审查工作培训班上,组织所出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干部传达学习省纪委常委(扩大)会以及两个通报精神,要求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 “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强化执纪监督,加大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责曝光力度,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同时,下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结合中央纪委通报的案例,重申两节期间“八不准、八不得”的纪律要求,要求企业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强化责任担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部署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在此基础上,省国资委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国资委监察室将组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回头看”,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进一步形成震慑,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回潮。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