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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通报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2015-10-08 11:37:20    来源:南平市纪委监察局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通报了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1、延平区峡阳镇原党委书记夏孙明等人因峡阳镇发生系列腐败案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以来,峡阳镇1名镇党委副书记、2名副镇长和15名村党员干部因贪污、贿赂、职务侵占、违反财经纪律等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其中3名镇、村干部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夏孙明作为峡阳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峡阳镇纪委书记张仁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对职责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峡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春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不力,执行“三资”监管等规定不严,被通报批评处理。

  2、建瓯市农机总站站长叶碧柳等人因本单位多名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该单位李富美等4名党员干部在明知申报人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弄虚作假的情形下,仍予以违规申报,且未认真履行大棚验收职责,造成国家补贴资金2117786.27元的重大损失,李富美等4人被党纪处分,免予刑事处罚。叶碧柳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疏于监督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站长吴庆未严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被诫勉谈话处理。

  3、顺昌县洋口镇人大主席(兼党委综治副书记)罗斯生等人因潘坊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潘坊村4名两委干部因贪污人饮工程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被党纪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罗斯生作为挂村领导,未按照农村“三资”监管有关规定履行财务审核职责,对潘坊村两委干部贪污“窝案”,以及因化解、疏导工作不到位,导致潘坊村部分村民到北京、省、市集体访、重复访,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洋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祖国荣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批评教育处理;洋口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蔡立伟、会计刘赛雄对村账监管不力,被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诫,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教育,让“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成为新常态。各级纪委要敢于监督、敢于处理、敢于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懂纪律守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林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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