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沿袭惯例”不能成为借口
2015-10-16 09:09:24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江西省永丰县潭头林场场长邹文光违规发放福利补助问题剖析
沿袭以往惯例,继续给干部职工发放福利、补助,邹文光自以为这“很正常”,却早已违反了规定,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4月中旬,江西省永丰县纪委接到省委巡视组、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回督导组同时转来的反映该县潭头林场违规举报信。永丰县纪委立即派出第四纪工委展开调查。
经过认真细致地了解,调查组发现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潭头林场违规给全场职工发放节日福利20.125万元;虚报林场职工法定节假日加班,违规发放补助23.51万元。
调查组立即找潭头林场支部书记、场长邹文光开始谈话,向他指出这些节日福利和补助发放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不符,是违规发放。
一开始,邹文光并不理解,认为这些节日发放的福利补助主要是考虑林场的职工收入等具体情况,是沿袭以往的惯例。调查组工作人员向邹文光耐心地解释了中央、省委、市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要求,列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党纪条规具体条款进行解释,指出邹文光应该负的责任。
在调查组耐心地说服和教育下,邹文光将头低了下来,半天说不出话。最后,邹文光诚恳地承认对违规发放节日福利和补助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7月,经永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邹文光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上交县财政。
福利可以有,“腐利”要不得。违规发放福利和补助,表面上看是造福大家,人人有份,实际上是个别手握权力的领导借国家之财谋个人“名利”。身为潭头林场的党支部书记、场长,邹文光顶风违纪、滥发福利,还企图以惯例为借口为自己开脱,但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借口都站不住脚,违纪必究。(江西省纪委)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