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德化县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监察局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县监察局信息公开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德化县监察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监察局主要职能;
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行政监察工作动态信息;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德化反腐倡廉网”公布的由监察局办公室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在“德化反腐倡廉网”公开县监察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还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县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信息如需要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方可公开的,自获得批准、认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询方法
公众可以从“德化反腐倡廉网”网通过政府公开信息栏查询或使用信息索引检索、全文检索方式获得自己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
公众可以在县档案馆获取县监察局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目录索引的格式为:
5、索引号编制说明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规定,本索引号由23位代码组成,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索引号由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等4组共20位数字组成,其间以“-”连接,长度为23个字符,格式为:
其中前7位是机构代码,德化县监察局的机构代码为QZ11105;第9位至第12位是信息类别代码,即公开范围中所述的信息类别,分为一级类目代码和二级类目代码,分别用两位数字编制,一级类别代码依照“公开范围”中的规定,二级类目代码一律用“00”填充;14至17位是信息生成年度;19至23位是流水号,同一年份里信息时间顺序由“00001”开始连续编号。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德化反腐倡廉网”网站上填写并递交《德化县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德化反腐倡廉网”下载并填写《申请表》,递交县监察局办公室进行申请。
(一)书面申请受理申请机构
县监察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3521355
传真号码:0595-23586807
电子邮箱:jwb@dehua.gov.cn
通信地址:德化县浔中镇凤池街10号
邮政编码:3625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下载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德化反腐倡廉网”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方式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德化反腐倡廉网”上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本《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予以解释说明;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办公室或县监察局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