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开展全县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切实保障我县扶贫专项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规范使用,更好的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遵照省、市、县纪委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县纪委监察局将全县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如下:
一、分组情况
第一小组 组长:吴耐高(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成员:蒋双望、陈丽娜
检查单位:发改局、农业局、林业局、民宗局;
春美乡、大铭乡、美湖镇
第二小组 组长:林汉庚(县审计局纪检组长)
成员:郑新接、林智勇
检查单位: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局;
杨梅乡、葛坑镇、桂阳乡
第三小组 组长:林文寿(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成员:徐玉味 、吴福珉
检查单位:龙浔镇、三班镇、国宝乡、
赤水镇、上涌镇、汤头乡
第四小组 组长:林国棣(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成员:赖传梧 、郑志科
检查单位:浔中镇、盖德镇、龙门滩镇、
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1、全面检查2013—2015年我县所有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县拨付的扶贫专项资金,要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
2、各检查小组按分组情况进驻县农业局、民政局、发改局、教育局、林业局、卫计局、民宗局等部门,对这些部门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审核审批、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检查,并且视情况延伸到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的全县18个乡镇。
3、检查的重点包括:各单位在扶贫专项资金的项目安排中是否有存在违反规定的请托;相关单位是否存在故意克扣或截留;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是否存在挥霍浪费;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专款专用等问题。
4、按照省纪委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各检查小组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给县纪委监察局,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安排进行核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三、时间安排
1、全县的检查工作从12月15日开始,一个月内完成。
2、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必须在2015年12月14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书面报告县纪委党风室、县农业局扶贫开发与山海协作股。
3、各检查小组于2015年12月15日开始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进行检查,并于2016年1月5日前完成检查,并将全县检查情况汇总报告县纪委。。
四、方法步骤
1、各有关单位及各乡镇对本部门、本区域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的总量、规模、拨付、使用等情况先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
2、检查组通过查阅会议纪要、财务账目、审核审批材料、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各相关部门在涉及扶贫专项资金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固定相关证据。
3、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对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存量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
中共德化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