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水利局召开党员干部会议,深入学习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水利部党组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做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安排:
牵住“牛鼻子”。要进一步落实好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坚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更加注重“一岗双责”。进一步在职权设置和工作流程上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水利部门岗位间的约束制衡。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减少审批,下放权力,推动政务公开等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举起“铁尺子”。纪检组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把握运用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发生在水利系统的腐败行为。要真正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管好“钱袋子”。大额水利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实行集体决策。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推行民主理财,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以拨代支、提前支付等行为,防控资金管理风险。建立健全资金资产管理内控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审计监督。
看紧“水缸子”。认真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四项制度”,全面推进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对点多、面广、量大的财政补助建设的中小水利工程,要积极推行集中打捆招标;对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的小型项目或由农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自行组织实施的小微型水利工程,也要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施工单位,实行项目公示和村民监督。严格实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