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会议召开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委会、室所队长会,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要加强学习教育。各单位和全体民警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县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要求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每周一学习”,适时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全体民警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的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二是要落实两个责任。局党委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层层传到压力和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起到带头表率作用。局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走访约谈等活动,加强对各单位和全体民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要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始终坚持违法违纪“零容忍”,坚持“铁腕”执纪问责,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警种严肃问责,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对队伍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在严肃追究案件当事人违法违纪责任的同时,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在队伍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强化监督检查。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公车管理、执法办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常态化。要前移监督关口,进一步完善 “八小时以外管理”以及民警外出、喝酒报备等制度,强化民警动态跟踪管理。要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整治、坚决遏制冷硬横推、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乱收乱罚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整肃警风警纪。
五是要夯实基础保障。要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坚持管用实用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加快推进“纪检监察谈话室”、“督察禁闭室”、“视频监督室”和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强化办案保障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