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通报1起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2016-03-25 15:32:05 来源:德化县纪委监察局
日前,福建省德化县通报1起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2012年11月至2013年11月间,国宝乡人民政府未能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该乡危房改造具体任务细化分解下达给各村、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未能正确履行农民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入户审核等工作程序,对2012年度该乡偏僻自然村搬迁对象、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和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将75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给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佛岭村国家机关单位退休干部叶某松。
曾宪升同志身为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在负责政府全面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给不符合补助对象的人员,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工作失职行为,德化县纪委决定给予时任国宝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曾宪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明纪律,管好用好扶贫专项资金,推动精准扶贫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有效防范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要将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今年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工作内容,自觉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廉洁。
【责任编辑:宋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