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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突出“三抓”落实“两个责任”
2016-04-06 09:48:31    来源:党风政风

    

    抓责任分解,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要求。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业务股室签订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层层进行分解。局党组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和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安排和督查,在传达学习、组织推动、教育监督、四风表率等方面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抓责任履行,做到尽职尽责。紧盯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间,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突出抓早、抓常、抓小,认真落实教育、制度、纠风、源头治腐等具体责任,狠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企业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防止违纪和滥用权力行为发生。

    抓监督检查,做到严肃追究责任。局党组支持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纪检组的职能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局纪检组要抓好工作作风、政策落实、项目申报等情况的监督,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党风廉政规定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宋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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