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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并施行基层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
2016-06-06 08:41:32    来源:组织和宣传部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近日,德化县出台《乡镇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管企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精神。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明确了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县管企业纪委书记的提名条件、干部来源和提名考察程序。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求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提名;在提名考察程序上,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按相关程序提名考察,县管企业纪委书记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办等有关方面按相关程序提名考察。

【责任编辑:宋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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