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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自家人” 县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借款、出借资金、融资担保专项清理
2016-07-08 18:46:10    来源:组织和宣传部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7月7日,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纪委《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借款、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专项清理的通知》和市纪委相关要求,县纪委立即召开动员大会,就深入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布署,进一步明确理清目的、清理对象、清理内容、清理步骤和清理等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做好专项清理工作的主动性、紧迫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自查填报、自纠整改、全员承诺、建章立制”等4个清理步骤,确保“全覆盖、全清理、全整改、全承诺”,即“清理对象100%覆盖到位,需要纠正的对象100%清理整改,清理对象100%作出承诺”,不折不扣执行清理规定。

        

    全县各纪检监察部门要统一思想,提升认识;明确责任,保证质量;严肃纪律,令行禁止。对瞒报漏报、拒绝整改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专项清理后出现反弹的,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并追究主体责任。

    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就是厚爱”的具体体现,通过专项清理,防止利益冲突,遏制谋私逐利,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自觉作为,强化自律意识,打造一支做人有底气、做事能硬气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宋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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