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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制定“责任清单”厘清“两个责任”
2016-11-04 12:59:32    来源:县检察院纪检组

    日前,县检察院制定《德化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全面厘清“两个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扩大清单主体。该责任清单明确将“两个责任”划分为县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中层干部、纪检监察等5个层次,其中首次将中层干部纳入落实“主体责任”范围,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细化责任内容。该清单共5类25项74条,切实将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具体化、清单化,实现了各个层级有职责、有任务、有标准,使责任看得见、摸得着、抓得起。

【责任编辑:黄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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