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赤水镇纪委委员、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陈仁在违纪被党内警告
2017-06-01 17:50:41 来源:德化县纪委监察局
日前,中共德化县纪委对德化县赤水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镇纪委委员陈仁在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陈仁在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严格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定,确定最低生活保障金,导致未按低保对象家庭的收入水平和困难程度给予不同档次的补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陈仁在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德化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仁在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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