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一镇财政所长违规获取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被查处
违纪问题通报
近日,福建省宁化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曹坊镇财政所所长罗发明违规获取扶贫小额贴息贷款问题。2017年11月,罗发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冒用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义,违规获取40万元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其行为构成违纪。2018年3月,经曹坊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罗发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将40万元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本金限期归还曹坊信用社,并补交贷款利息差额1052元。
●事件回顾
2017年11月初,福建省宁化县曹坊镇财政所所长罗发明在与时任曹坊信用社主任张某沟通完镇政府财政业务后,张某说:“我这段时间都在向镇里贫困户推荐扶贫小额贴息贷款,但他们的贷款需求都不大,我手中的贷款任务还剩不少,你能否帮忙找些合适的人来贷款呢?”
听闻此事,罗发明眼前一亮:“正好我老婆经营的瓷砖店赊欠厉害,如果能找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去贷款,自己做他们的担保人,贷出的款用于店里资金周转,店里有收益同时还能分红给贫困户,这也是在做扶贫工作,岂不是两全其美?”于是,他当即答应帮张某找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来贷款。
在离开信用社后,罗发明马上就想到了自己曾担任第一书记的罗溪村。在对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摸排后,他筛选出了4个相对怕事又不了解扶贫政策法规的贫困户。
接下来他开始做这4个贫困户的工作。
“现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条件的,都可以去信用社申请几万元不等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并且利息比正常贷款低、手续也更简单。我查过,你刚好符合贷款条件。”罗发明找到其中一个贫困户,并拍着胸脯向他承诺道,“只要你能帮我贷10万元出来,我保证每年给你1000元以上的‘帮扶资金’,并且我来做你的担保人,你大可放心。”
这贫困户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支支吾吾地不肯贷款。
“你要是不贷的话,就取消你的贫困户资格!”罗发明故意吓唬他。
在罗发明的要挟下,这个贫困户便跟着他到信用社,并在他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了贷款手续,罗发明在担保人一栏上亲笔签下了名字。“搞定”这个贫困户后,令罗发明意外的是,其他3个贫困户均很顺利地同意了他的请求。
没过几天,贷款批下来了,曹坊信用社通知这4个贫困户过去签字、办卡、提款。他们提款后将卡交给了罗发明。罗发明按事先约定,在取款10天后给了4个贫困户其中两人各1000元,另外两人各3000元。他自己将扶贫小额贴息贷款40万元转给其妻子,用于资金周转和偿还债务。
●查处经过
2017年12月,福建省宁化县委巡察组在对县农业局开展扶贫领域常规巡察时,发现曹坊镇财政所所长罗发明名为给4个贫困户提供贷款担保,实为自己违规获取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的问题线索,并将该线索移交宁化县纪委。宁化县纪委接到线索后,交由曹坊镇纪委调查核实。
曹坊镇纪委工作人员分别找到了这4个贫困户,跟他们了解贷款的基本情况。
“请问,你是否有到信用社申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曹坊镇纪委工作人员开门见山。
“是的,但这不是为我自己贷的。”
“那你是为谁贷的?”
“我是帮我们村里原来的第一书记罗发明贷的。”
“你为何要帮他贷款?”
“本来我也是不想贷,只是他说不帮他贷款就把我的贫困户名额取消掉,所以才答应了帮他贷款,他也保证在拿到贷款后会给我1000元以上的扶贫资金。”
在与另外3个贫困户了解情况时,他们也承认是帮罗发明贷款。
在掌握了贷款的实际去向后,曹坊镇纪委及时向县纪委反馈了情况,并立即约谈罗发明。
“你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吗?”曹坊镇纪委工作人员直奔主题。
“我知道这个政策,它是从2016年4月开始实施的。”罗发明很淡定地说。
“你是否帮建档立卡贫困户做过贷款担保?”
“有的,我帮罗溪村的聂安发、范仔福、吴连顺、涂水财等4个贫困户担保过贷款,每人10万元。”
“这每人10万元都是他们本人领取的吗?”
“是的。但他们将贷的款交给我了,我负责本金和利息,并答应每年给他们1000元以上的扶贫资金。”
“你觉得你的行为合规吗?”
“我觉得我没有违规,我这叫‘创新扶贫’,既能充分利用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又能给贫困户一些好处,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你这是违纪行为!”曹坊镇纪委工作人员当即翻开《福建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摆在罗发明眼前,看后他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纪。不过,此时后悔已晚。(张凝萱)
案例点评:莫打着扶贫幌子谋私利
本案中,罗发明身为乡镇财政所所长,因一己私利而挖空心思,以蝇头小利来欺骗、诱惑,甚至要挟建档立卡贫困户,冒用他们的名义,违规获取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而且在自己违纪后全然不知,还自诩为“创新扶贫”,教训惨痛、发人深省。究其缘由,除了利益诱惑外,根子上还是其思想出了问题。
一旦纪律规矩意识树得不牢,所作所为便会丑态百出、贻笑大方。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切不可打着扶贫的幌子谋取私利。同时,各级有关部门要从扶贫资金、帮扶责任、绩效考核等方面设定红线,扎紧制度笼子,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高效廉洁运行。此外,要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纪委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大力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作者江向荣,系福建省宁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