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研究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等
9月6日,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我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听取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精神汇报,研究通过《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加强我省文物工作。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从政治高度深化认识、主动作为,严肃整治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坚决查处环境违纪违法行为,让福建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要深化思想认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也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的嘱托,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走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道路。要坚持抓早抓小,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确保整改到位、标本兼治。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执纪问责,打破关系网,打断利益链,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让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成为刚性约束。
会议指出,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作出修改,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实。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把学习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切实抓好学习贯彻。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以严明的纪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要强化监督检查,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纳入主体责任检查和巡视巡察的重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制定我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是对中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和进一步细化明确。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把党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个贫困群众心坎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要继续压实政治责任,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巩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格局。要聚力打好重点战役,聚焦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做到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要注重加强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切实防范市场风险、财政风险、社会风险,完善长效机制,维护好脱贫攻坚大局。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精神,充分发挥我省“侨”的独特优势,切实做好新时代为侨服务各项工作,进一步凝聚侨胞的力量,推动广大侨胞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新福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加强对侨务和侨联工作的领导,推动我省侨务工作取得新提升。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制定我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积极探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选好管理好党组织书记,加强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确保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物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把文物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多措并举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全面提升我省文物保护管理水平。(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