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龙泉市原市长季柏林司机章作东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的判决书被媒体披露后引发舆论关注。据判决书显示,作为司机的章作东比季柏林本人还多贪了100多万元。章作东利用影响力收受的贿赂款共有两笔,而面对这两次请托,作为领导的季柏林均来者不拒,纵容、默许,甚至助其“一臂之力”,使得一名普通司机的“影响力”被放大。两人纵然贪腐“殊途”,但免不了命运“同归”,同样都成了“局中人”。
毋庸讳言,一些领导干部手握公权力,却不爱惜“羽毛”,利用自己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影响力,任由下属或“身边人”“拉大旗作虎皮”,甚至与其沆瀣一气、合谋共犯。如,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原支队长白玉岭的司机孙建军,擅长居间牵线,先后10次向白玉岭介绍贿赂,自己也从中非法获利;湖南省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秀善对司机吴军“高度信任”,不仅与其分享受贿钱物,甚至还指使吴军替自己窝藏赃款10万元;湖南省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的保姆胡兴红,凭借着与领导“说得上话”的便利,帮人调动工作,从中捞取好处费。
事实上,无论是领导干部拿“身边人”做受贿“幌子”,还是“身边人”为领导干部受贿牵线搭桥,二者的行为都是相互“喂毒”、害人害己,一旦东窗事发,必然会“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条绳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约束好“身边人”是应尽之责,这不仅是对“身边人”的爱护,也是对自己的保护。不仅有意指使、互相利用的事不能干,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糊涂,以“不知者无罪”“只要自己不贪不占就不要紧”的心态麻痹自己、纵容包庇,真等到“身边人”酿出大祸,可不是一摊手、声称“不知情”“管不了”就能“脱身”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此类问题作出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增写了对“其他特定关系人”的规定,这无疑将防止领导干部“身边人”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篱笆墙”扎得更紧。
权力是把“双刃剑”,有权不能任性,公权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警醒,既要防“明枪”也要躲“暗箭”,万万不可因为纵容“身边人”导致彼此成为“局中人”乃至“狱中人”。(作者:佘子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