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龙门滩镇霞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郑家进、村委会原主任刘生伟、村委会原副主任余贵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党纪处分
2018-12-14 09:32:21 来源:德化县纪委监委
日前,德化县纪委对德化县龙门滩镇霞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郑家进、村委会原主任刘生伟、村委会原副主任余贵端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4年、2015年和2016年间,刘生伟、郑家进共同合谋,或与余贵端商议,决定采取虚列工程项目、虚增项目资金等方式,多次将村“两委会”会议餐费在村财务列支。案发后,刘生伟、郑家进、余贵端等人将违规报支的钱款如数退出。
刘生伟、郑家进、余贵端身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㈣项、第四十条第一款和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之规定,经德化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生伟、郑家进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余贵端警告处分;对退出的暂扣款,如数返还德化县龙门滩镇霞山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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