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市委交叉巡察三组对德化县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18年6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县委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主动认领责任,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全县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市委交叉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抓实整改工作。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 不断提升扶贫工作水平。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主动认领责任,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或县委常委会会议,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县四套班子领导坚持以上率下,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按各自分管工作范围,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县纪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事项。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农业局)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动落实。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市委交叉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市委交叉巡察三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齐抓共管的扶贫工作格局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农业局内部先行调整充实扶贫专职工作人员11名(分管领导1名,专职工作人员10名)。对县扶贫工作站缺编3人(1人已于2018年春季招考),抓紧组织招考或调动。各乡镇均已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员,充实壮大扶贫工作力量。二是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县扶贫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县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利局和妇联等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学习各级扶贫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对相应的责任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县旅游局对我县9个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跟踪扶持,明确了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推进。
2.关于“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困难群众对扶贫政策了解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瓷都德化》、《德化网》等主流媒体设救助政策宣传、扶贫政策解读专栏。2018年上半年,县级先后组织召开贫困村干部、驻村干部培训会,县级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强化社会救助巩固提升扶贫工作水平等会议,印发《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册》,对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扶贫政策、社会救助政策等进行解读、宣传。
3.关于“个别乡镇纪委担当意识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编印《德化县纪检监察系统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知识手册》,对精准扶贫、精准监督应知应会知识及省、市、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解读。持续推进纪检监察系统大学习大培训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工作交流、以案代训等形式,“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下发《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行日常走访工作机制的通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
(二)扶贫政策措施执行不力方面
1.关于“对扶贫产业缺乏长期规划,扶贫措施未能因地制宜,造血式扶贫和村财增收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印发《德化县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德委办〔2018〕57号),采取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投资国有企业、盘活村集体资源、抱团购买商铺、抱团投资乡镇龙头企业、投资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光伏电站、建设中化乡村综合服务站,探索规划建设乡镇驻城关党群综合服务大楼、入股购买农村信用联社股份、商会牵头结对帮扶等模式开展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至2020年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可达5万元以上。二是结合我县“三黑三黄”等优势农业,向上争取产业扶贫发展资金,出台《德化县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项目申报及奖励标准》,鼓励、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实体+贫困户”的经营模式发展现代农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奖励补助;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中含有贫困户或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带动10户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进一步探索发展壮大我县特色优势农业与贫困户稳定增收“双赢”新途径,开展黑兔养殖产业扶贫项目。目前有289户贫困户参与,户年可增收约2000元。三是制定《德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信息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制定《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18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全县开发公益性岗位103个,70%公益性岗位安排给有劳动就业能力的精准扶贫对象。并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在公益性岗位安排时优先考虑有劳动就业能力的精准扶贫对象。四是组织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且在劳动年龄内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转移就业培训。举办多期家政从业人员培训班、SYB创业培训,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优先考虑贫困地区,有就业需求的贫困户家庭免费提供就业指导、技术支持、政策扶持等优先支援贫困户就业。
2.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按季度开展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实事求是识别新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核对扶贫对象名单,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并按规定建立贫困户帮扶信息档案。第二季度动态调整,国定、省定贫困人口户内增加21人,户内减少37人。根据贫困村的发展现状、村财收入以及地缘、资源、产业等资源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扶贫开发帮扶。二是县农业局、住建局组织开展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危房改造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对象不精准、资金使用不准确、补助资金拨付对象不一致等问题进行整改。
3.关于“扶贫政策落实有偏差,项目推进不平衡”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中央“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扶贫要求,精准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瓷都德化》《德化网》等主流媒体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扶贫政策、社会救助政策等宣传解读,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扶贫政策人人知晓。二是进一步明确县扶贫办、扶贫政策主管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村干部、纪检监察部门等在扶贫工作中的职责和监督责任,确保扶贫工作每一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进一步完善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教育力度,增强干部的法纪意识、宗旨意识。加大问责力度,强化部门履职尽责意识,对扶贫项目监管部门和实施部门同步问责,对各扶贫主管部门及各扶贫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常态化监管与问责,哪个项目出现问题就同步追究直接其责任人及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扶贫工作、将扶贫工作抓出成效的高压态势。针对“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我县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加强县级民政部门入户抽查工作,完成2017年和2018年县级抽查30%的入户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问题开出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加大对低保金发放的检查指导力度,改变以往按季度发放做法,全部改成按月足额按时发放。针对“光伏扶贫项目进度缓慢”,我县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由各乡镇成立扶贫开发公司,负责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筹集项目资金。因项目建设选址、电力输出、项目设备选型等因素影响,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缓慢,县领导分别于2017年7月6日、11月2日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建设。至2018年6月底,全县110个项目点都已完成并网发电。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履责不到位方面
1.关于“扶贫专项资金缺乏监管,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等规定要求,在收到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后,及时拨付。同时,加大资金监管,以零容忍态度,盯紧扶贫资金审批、拨付等重点环节,严查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物资和资金的行为。建立扶贫领域联合监督检查制度,整合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国土局等部门,于2018年7月16日至20日分三组对18个乡镇包括产业扶贫、医疗救助、基础设施、老区发展、少数民族等在内的扶贫专项资金开展2018年度上半年联合监督检查,对乡镇扶贫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效益等全覆盖检查,对发现存在资金公示公告不到位、材料整理归档不齐全等问题,要求马上整改;对于未拨付的扶贫资金,要求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2.关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支付补助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切实落实《德化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德政办〔2017〕19号),抓好村级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收支票据管理、财务支出审批、公务消费管理、村干部报酬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借贷资金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2018年3月21日召开为期1天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动员培训会,各乡镇分管领导、经管及相关业务负责人、代理会计、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等90多人参加。三是加强督导检查。2018年5月,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导检查,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对乡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导检查及清产核资工作督查,并督促各乡镇完成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5月底全县214个村(居)全面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关于“项目实施不规范,工程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各乡镇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加强检查、督促指导,严格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德政办〔2016〕101号),规范项目的实施。各乡镇成立的村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村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审查、资金筹措方案审查、工程申报立项、工程招投标监管、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工作。对村级工程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村集体成立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的职责,对建设工程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邀请工程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村级建设工程的验收,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乡镇有关部门参与监督。
4.关于“个别工程管理较为混乱,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由龙浔镇“三资”管理中心对“高阳金城新村筹建领导组”进行业务指导,加强项目财务收支的使用与管理,进一步规范高阳金城建设建设资金使用、工程管理。龙门滩镇政府组织开展对霞山村等村在内的村级工程建设招投标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由各村对2015年以来由财政和集体资金投资5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查自纠,乡镇成立检查组对各村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督查,坚持纠正工程建设未设计、预算、未投标、未使用正式发票等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规定今后凡5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一律委托中介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并按规定要求做好工程预算、监督、核算等工作。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村级接待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各乡镇结合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加强离任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方面的审计,并组织开展《德化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对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过节费、报销差旅费” 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管理制度,村“两委”成员工作除领取基本报酬、业绩考核奖励、误工补贴、兼职津贴外,不得以奖金、汽油费、开会补贴等各种名义变相发放补贴。村干部报酬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支付,不得挪用各种专项建设和管理资金。乡镇“三资”管理中心加强对村干部报酬及补贴发放、领取的检查,并将村干部报酬及补贴的发放、领取纳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关于“高阳金城新村筹建领导组存在大量大额白条报支各项费用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龙浔镇“三资”管理中心在对高阳金城新村筹建组财务收支梳理的基础上,要求高阳金城新村筹建组财务收支、项目建设要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核算,提高筹建组对资金的监管能力,规范资金使用报支。
(五)违反群众纪律方面
1.关于“在确定补助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乡镇服务大厅、村(组)公示栏等在人流集中场所公开公告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的有关政策、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和发放形式等。对分配到人(户)的,将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详细公开;对分配到项目的,在施工场所外利用公告栏、公示牌等公开工程概算、资金来源以及施工单位等信息。同时,在公示内容上设立办公举报电话及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接受群众监督,对优亲厚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
2.关于“扶贫公开公示不到位,提供材料不够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德农〔2018〕25号),结合平时日常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等环节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将扶贫公开公示作为2018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同时纳入扶贫工作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对公开公示不到位的,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3.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骗取扶贫资金挪作个人或集体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四个专项治理” 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点整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中指出的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和对扶贫“奶酪”动脑子、伸黑手等突出问题,解决主体责任、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脱贫成效四个方面工作不到位,存在失职渎职及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的决心、“问责到底”的狠劲,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同时,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管理台账。进一步梳理问题线索,继续分期分批筛选典型问题,实行“三个一批”直查快办,巩固提升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成果。
4.关于“龙门滩镇霞山村违规确定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套取扶贫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违规发到补助对象应追缴的违规发放的造福工程补助资金7.2万元予以追回,调整用于乡镇精准扶贫工作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对照市委巡察三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仍然需要不断强化整改认识、不断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自觉担负主体责任,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落实到户”的工作机制,逐级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健全镇、村及帮扶干部齐抓共管的帮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认真抓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建设年工作,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要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继续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对已脱贫的贫困户,给予继续扶持;对新识别和返贫的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对不符建档立卡条件的对象,给予及时减少或清退。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以产业扶贫为重点,持续进行“造血式”扶持。发挥我县陶瓷产业及“三黑三黄三宝”的特色优势,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性帮扶,拓宽帮扶途径,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确保扶贫路上,一个都不落下。
三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结合全县“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活动,利用“收账”机制,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改变少数干部对工作推三阻四、不敢担当、不善作为、不思进取的现状,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盯紧脱贫攻坚关键环节,对扶贫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扶贫领域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和对扶贫“奶酪”动脑子、伸黑手的突出问题,巩固提升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成果,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四要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抓紧、抓好、抓实市委交叉巡察三组提出的问题整改及后续工作,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任务,要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强化问题意识,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查缺补漏,抓紧制度的笼子,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强化追责问责,对扶贫领域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的责任态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抓日常监督、抓执纪审查、抓责任追究、抓标本兼治、抓自身建设,以此推动扶贫工作全面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522733;通信地址:德化县龙浔镇龙鹏街174号,邮政编码:362500;电子邮箱dhfpb@dehu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