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①
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举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而坚定地贯彻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升改革质量和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针对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谋划、部署、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中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改革步步深入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提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把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在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方案第一条,着眼点就是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察合力。
从京晋浙三省市试点探索,到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再到通过宪法修正案和制定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组建、正式挂牌,同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国家监察体系框架初步建立,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收拢五指,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信心,继续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向前进。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改革正确政治方向,牢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牢牢把握深化标本兼治的改革目标,保持战略定力,优质高效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解决新问题,谋求新突破。新时代的全面深化改革,每一步都是迎难而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对改革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够有力;有的对推进改革的方法论理解不透彻,贪大求全、定位不准、方式简单、手段单一;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水平不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要靠改革来解决。要不断总结经验、把握特点规律,探索办法、措施、制度,在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中实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发展,确保改革始终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利于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中国纪检监察报特约评论员 聂新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