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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12-20 15:15:08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4月16日至5月16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人社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并于2018年8月6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推动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两个责任”的标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次集中体检。县委巡察四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局党组深受警醒,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认真制定目标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局领导班子成员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推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契机,分别于2018年8月13日、8月17日召开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与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确定整改步骤,增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巡察反馈意见具体整改协调、督促及反馈工作。同时,邀请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参与巡察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县委巡察办的监督指导,构建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执行和监督责任体系。

  2、全面做好工作部署。在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传达县委巡察办关于巡察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深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用2个月的时间,基本解决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建立整改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做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细、落深、落实。二是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及时细化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方面13项26个问题,逐条进行任务分解。三是明确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主动认领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四落实”,即分管领导落实、整改部门落实、具体人员落实、整改时间落实,确保县委巡察四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整改有措施,时限有明确。 3、立说立行抓好整改。针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一是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马上整改;二是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三是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由整改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股室(单位)配合,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为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先后召开多次局党组会议、局务(扩大)会议、局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坚持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带头整改、督促落实;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解决。局整改工作办公室执行“两表一单”制度,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同时,建立整改工作进度周报告制度,各责任股室(单位)坚持每周汇总上报整改进度情况。 4、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局党组对存在问题不护短、不遮丑,对整改工作不敷衍、不走样。巡察整改过程中,针对反馈的4大方面13项26条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97条,除长效机制外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突出的问题

  针对“党组未正确履行政治责任,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发挥‘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不明显,在管大局上有缺失,统筹推进工作不力,有畸轻畸重现象。”问题。一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局党组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18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8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同志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探索与实践》等政治内容,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二是总揽全局协调落实。结合上级人社部门、县委、县政府下达的2018年度目标任务,立足部门职责,认真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明确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重点从政策层面和资金扶持上与各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陶瓷产业的人才引进、职工培训、职称评聘、社保保障、用工诚信、劳动监察、资金补助等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三是齐心发力推进工作。局党组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当前制约我县发展的就业创业、民生保障、劳动用工、企业薪酬、人才供给、干部队伍建设、审核审批、人社扶贫等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单位、企业、基层走访,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力度,遇到问题主动汇报,认真抓好惠民政策、民生工程落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致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人社服务。

  针对“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混淆,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问题。一是严格遵守党组工作条例,认真履行议事职责,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执行2018年上半年完善制度时重新修订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方案,明确局党组、局务会具体议事内容、讨论、决定的程序办法。三是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不以行政会议或其他会议代替党组会议。截至2018年9月,今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4次、局务会等行政会议11次,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等党的建设事项均列入党组会研究决定,党的领导得到强化。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落实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弱化,缺乏阵地意识,未严格按照县委部署要求抓好落实。”问题。一是抓好工作部署。年初,局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机关各股室、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的建设内容。今年来,局党组多次传达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并结合业务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局绩效评估目标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举办题为《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在应对挑战中实施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讲座,致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召开意识形态研判讨论会,局班子成员分别汇报了分管领域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并针对局意识形态工作现状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抓好阵地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年思想宣传和文明创建的组成部分,加强局微信公众号、人才网、信息发布等舆情宣传监管,大力推进反邪教、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四是抓好工作汇报。局党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都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其他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个人述职报告中,年底局党组将向县委宣传部汇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不够完善,会议记录过于简略,研究职称评聘、资金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弱化,有走过场的现象。”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局党组、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局党组、局务会议的组织、记录、纪要及归档等工作。三是大额度项目资金使用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决定。四是对重大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并及时对招投标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4、关于班子成员主动作为不够,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弱化问题

  针对“党组班子成员主动作为和抓落实的劲头不足,缺乏责任担当意识,整体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下属单位领导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在局党组、局务会上认真学习县委关于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文件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局工作部署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分管职责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每周召开碰头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汇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提出下阶段工作思路及需要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的事项,及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执行谈话制度,不定期与分管领导进行业务或廉政谈话、分管领导与所辖股室(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四是各分管领导适时召开下属部门会议,部署业务或廉政工作,及时了解部门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规定程序推进各项工作。五是在会议上及日常工作场合中,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以许志天案件为戒,自觉增强责任、规矩及危机意识,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确实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约束。

  针对“局领导责任传导压力不够,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2013年以来,先后多名工作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问题。一是认真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及任务责任分工,坚决纠正重业务、轻监管的倾向,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收集整理、组织学习局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分发至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局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细则,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管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三是开展全局行风建设工作,把加强行风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转变服务职能、促进人社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抓住清权、减权、晒权和制权四个环节,通过规范标准流程、提高能力素质、考核督查倒逼,治痛点、疏堵点,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打好行风建设攻坚战。

  5、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重点领域监管不严,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针对“人社局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失察失纠失管问题突出,权力运行缺乏监督,对一些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缺位,没有重点抓住‘关键少数’长期存在基金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监管不力、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问题。一是开展许志天案件“一案一整改”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全员铺开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要求各股室特别是下属4个中心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及管理制度,筑牢拒腐拒变防线,并强调每年要根据业务及人员的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岗位职能、内控机制及管理制度,促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学法知纪懂规,提高廉洁从政水平。二是开展“一案一整改回头看”检查工作,指出“一案一整改”专项教育活动后4个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整改方向,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在巡察整改中,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市医管中心德化管理部全面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对可能在管理、业务等环节上发生的廉政风险情况进行常态化分析,在认真梳理单位职责权限、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各自中心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上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四是制定实施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细则,进一步加强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五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六是年底将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及本局部署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成立局社保经办机构检查组对下属4个中心进行检查评估,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针对“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日常管理疏于防范,内控机制不够完善,业务流程不够规范,经办权限形同虚设,基金管理漏洞突出。” 问题。一是免去郑成钦同志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对整个中心的人员重新调整、岗位职责重新划分。二是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制定《业务信息系统用户账户和权限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三是严格按照《省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标准化手册》进行业务操作,规范业务流程,确保业务经办不留死角。四是全面梳理在参保登记、缴费核定、账户管理、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核算、基金支付等环节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社会保险经办各种潜在风险。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一方面组织会计财务人员重新学习会计工作条例;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财务支出票据经由经办、证明、审核和审批四人签字后方可报销,每周财务报表送分管领导审核、局财务备案。六是积极向省、市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提建议意见,让其尽快升级、完善社保管理系统,堵塞系统漏洞,防止类似案件重复发生。

  针对“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原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于2017年9月划归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管辖,对该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如下:一是严格执行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细则,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做好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会议记录。二是开展全市打击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交叉互检工作,加强“三函两牌”措施的运用,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2018年以来,通过“三函两牌”监管措施,共开具函牌49张(红牌5张、黄牌5张、警示函29张、提醒函5张、关注函5张),拒付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医保基金215.94万元。

  针对“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动作为和担当意识不够,工作不认真负责,未及时催促参保单位缴交养老金。”问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征缴制度,并强化职责及担当意识,足额及时完成全县参保单位养老金催缴工作。二是采取每个月不定期召开会议,集体决策重要事项,布置阶段性工作,组织学习政策、业务、廉政等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针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责任意识淡薄,对养老金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问题缺乏有效举措。”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细则开展各项业务。二是严格按照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细则进行基金管理,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三是严格执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实施细则、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办法,有效进行内部风险控制。四是为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防范骗取、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行为,2018年4月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从制度上防范基金安全。

  针对“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责任意识弱化,主动作为不够,对大中专毕业生申报创业扶持补贴调查核实工作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在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扶持补贴调查核实工作的过程中,除了严格审查书面材料,也通过实地考察、现场操作、邻里了解以及听取并核实群众反馈意见等多种方式扎实做好核实工作。二是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调查核实结果,并将申报情况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研究决定。三是通过网上公示审核后名单,接收大众的监督。四是做好补贴申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抓机关党建不严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局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不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指示和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并对下一步党建工作做出具体部署。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诺”工作、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各项制度,按规定动作开展各类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做好各类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2、关于支部党建工作弱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召开会议、开展活动次数未达到规定要求。”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时间、地点等“八要素”规范会议记录并做好归档工作。针对“支部党建制度建设薄弱。”问题。一是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完善局党支部各项党建制度,规范党建工作开展,并组织党员学习落实。二是9月份选送局党务工作者参加县直党工委组织的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建业务工作水平。

  3、关于理想信念教育抓得不实,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

  针对“党组织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不够到位,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个别党员没有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网上照搬照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开展一场专题讲座,利用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多种手段,组织全体党员在“党员e家”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今年已举办4场党员学习教育专题讲座。二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心得体会、发言提纲的审核工作,从严把关、认真点评,杜绝网上照搬照抄现象,增强学习教育效果。

  针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开展专题教育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建功新时代、瓷都再出发”主题实践活动。二是开展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等内容,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淡化,管党治党偏松偏软问题针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缺位现象,推进工作力度不够。层层传导压力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党组主体责任的重要作用,缺少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有效监督。”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着力严规严管。年初与各分管领导及下属各股室(单位)负责人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各股室、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二是强化监督落实,着力压力传导。一方面强化议事决策监督,要求严格执行重新修订的干部职工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方案,重点对人事考试录用、选人用人、大额资金使用、职称评聘、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监督意见,把好党风廉洁关,守好纪律底线。另一方面强化廉洁履职监督,要求局分管领导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落实局党组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指导、检查和督促分管股室(单位)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同时,运用好“四种形态”,今年来局党组书记对中层以上干部一对一业务暨廉政谈话23人次,分管领导对窗口违纪工作人员提醒谈话2人次,各分管领导对各分管股室(单位)巡察整改提醒谈话55人次,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倾向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针对“局党组对下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较少。”问题。一是各班子成员每月对分管领域内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并实时记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二是每年将开展2次以上对下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本次巡察整改已经开展1次。三是各班子成员分别在巡察整改期间召开听取分管部门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今年已经召开2次。今后每年将召开2次以上听取分管部门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归档工作。

  2、关于内控机制建设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于形式问题针对“人社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内控机制建设不健全,落实干部出国(境)审批制度有漏洞。”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汇编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二是制定加强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细则,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内控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副高级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在聘人员出入境备案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备案;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实行出入境证件集中管理,及时向干部职工催缴出入境证件(照);对于需要使用出入境证件(照)的,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再将出入境证件(照)归还干部本人。四是下属4个中心进一步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业务信息系统用户账户和权限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今后将根据业务、风险、岗位及人员的变化而适时修订。五是开展人社系统扶贫领域工作推进及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活动。六是于2018年9月26日对股级干部以及关键岗位等人员进行轮岗交流。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认真。如在基金支付、拨付审批、操作权限等重点部位没有指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问题。一是重新梳理形成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廉政风险点及风险防控汇总表、人事管理及企业社保基金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表。二是开展以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人事考试录用、工资支付治欠保支检查、职称评聘、行政审核审批业务受理等为重点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检查。三是4个中心根据省、市部署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促使基金支付、拨付审批、操作权限等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得到完善,业务经办实现岗位制约,做到初审与复核、稽核与业务经办等岗位设置不兼任,形成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3、关于纪检组主动履责能力不够,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纪检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缺乏有效监督。”问题。自2017年7月改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为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后,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县纪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二是派员参加或列席县人社局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三是对县人社局拟提任干部进行党风廉洁方面的把关。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县人社局开展党风廉政监督检查。五是对县人社局新任股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根据需要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廉政谈话提醒。六是在县人社局大门显眼处设置纪检监察举报箱。七是适情况开展对县人社局有关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针对“工作履职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执纪审查能力。二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监察法》等知识,提升综合素质。三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四是坚决执行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增强政治责任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坚守纪检监察职业道德,严守纪检监察工作底线。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违规现象依然存在问题针对“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财务报支手续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支审核、审批程序,落实财务“一把手”审批负责制,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和报销,杜绝违规情况发生,做到标准符合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财务报支规范有序。二是各股室(单位)开展“1+x”规范津贴补贴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津贴补贴发放行为。三是对巡察反馈问题线索中涉及违规发放的费用予以退缴。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超标准公务接待、午餐饮酒、驾驶员违规领取报酬、违规购买服装、违规使用公车等‘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接待、报销程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努力降低公务接待费用。二是严格对照上级确定的标准,规范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社会保险经办、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等工作服装的采购、制作。三是严格遵守上级的有关规定,杜绝违规购买、赠送礼品等现象。四是严格执行规范公务用车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行政执法用车的使用范围,全面落实公务用车(行政执法用车)电子化申请、审批、派车制度,实现公务用车(行政执法用车)使用全程、实时远程记录,做到公务用车使用规范公开。2018年9月份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县平台统一管理。五是各股室(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各类津贴补贴发放行为。六是对巡察反馈问题线索中涉及违规发放的费用、津贴补贴予以退缴。七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局党组坚持原则,在核查与问责上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客观公正,敢动真格。针对移交的41条线索,对13条线索做解释说明,对2条线索做补齐材料处理,对21条线索做退缴处理,对5条线索做加强制度管理处理。整改期间,各分管领导已经对11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的问题,配合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开展问责工作,现已立案1起,正处在调查及谈话阶段,待案件结束后再上报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巡察期间,局党组收到县委巡察四组移交的1件信访件,目前已完成核实反馈,涉及干部5人,给予提醒谈话5人。

  四、下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锲而不舍,真抓实干,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聚焦县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全程督办、全力推进中长期整改工作,真正把县委巡察四组反馈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到推动人社各项工作中。

  一要增强政治意识,担起政治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巡察整改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担负起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的政治责任。

  二要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果。严格对照县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深入推进各项后续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要落实“两个责任”,有效监督执纪。认真贯彻《准则》《条例》,切实抓学习教育、抓制度建设、抓关键岗位、抓违纪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同时,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力支持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四要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要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标本兼治。要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真正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队伍,为全县加快打造海丝路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世界瓷都提供人力支撑和社会保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522454。

  中共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8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庄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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