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终总结会上,常会谈到纪检监察工作。但,什么是纪检,什么是监察,纪检和监察是怎样的关系?有人搞不大清楚。而在现实生活中,把这些概念、关系弄明白、搞清楚,对于深入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有必要。
纪检,依照党章党规党纪监督执纪问责之谓;监察,依照宪法和监察法监督调查处置之谓。纪检和监察两项工作,都注重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纪检工作对象,是全体党员;而监察工作对象,则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党内监督已经全覆盖的情势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要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准确理解监察全覆盖尤为重要。
有人说,本人只是一名普通的机关工作人员或人民教师、科研人员,反腐败与自己有关系吗?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道理自然不需多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来说,手中权力也都来自于人民,同样需要接受各方面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论身处什么岗位、采取何种手段,只要用公权力牟取私利都是不能允许的。造假账、做花账,把公款据为己有;用掌握招标招生招工等权力,收受礼品礼金礼物;以职权影响力为家属子女输送特殊利益……搞这些歪门邪道,违纪违法,必受追究。
有人说,本人既不是党员也不是领导干部,正风肃纪与自己也有关系吗?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当然是执政党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果断和坚韧,“打虎”“拍蝇”“猎狐”,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这些重要举措符合社会各方面共同意愿,也凝聚着各方面心血和力量。说明,反腐败不仅是执政党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也理应是社会方方面面一致响应、共同参与的国家治理。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维护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任何方面都没有例外,任何人都不应缺席。
有人说,本人是国有企业干部,怎样处理市场法则与正风肃纪的关系?一方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贪腐干部往往与不法商人狼狈为奸——变卖国有资产、特批经营许可、虚假承包发包、随意减免税收等等,大多是假市场之手,行攫取非法私利之事。所以,端正党风、整顿作风与建立基于法治的市场经济,应当相辅相成、同步推进。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干部按照绩效得到合理报酬没有问题,但要明确,经营国有资产同样是受人民之托,也必须受到监督,在依法依规这个问题上不存在双重标准。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整体概念,是系统工程,必须纪律法律双施双守,上下左右有界受控,教育惩处综合施治。近年来,我们党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全党全社会共同见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方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
相信,随着这个进程推进和深化,一定可以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米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