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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化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06-19 18:22:02    来源:中共德化县公安局委员会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13日至7月6日,市委交叉巡察三组对德化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德化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的难得机遇,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市委交叉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县局党委立即将市委交叉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和县局党委书记、局长苏碧江代表县局党委所作的表态发言,通过文件形式原原本本在党内印发通报,并迅速召开县局党委会和所队室长会议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把全局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明确职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县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苏碧江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县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具体抓、抓到底,先后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7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动员大会,直接负责27个整改项目和43条整改措施落实,当好示范和表率。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共同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号入座,具体抓、抓具体,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4月2日,召开县局党委班子落实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压实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

  (三)聚焦问题清单,全面整改落实。按照见事见人、精准高效的原则,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及时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实行挂图整改,逐条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逐项收账销号。建立巡察整改情况周报告制度,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提升一个。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办,开展巡察整改督促检查6场次,督查单位38个次,倒逼整改进度,拉紧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常态长效。坚持见微知著,针对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全面自查自纠,真正把抓好巡察整改与促进具体工作、推动全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针对存在问题和制度漏洞,总结规律,分析原因,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制定和完善《局长办公会制度》《深化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等23份制度,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治党治警制度更加完善,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水平、取得新突破。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关于“对‘四个意识’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3月7日,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局党委班子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交流讨论,通过交流发言,进一步增强党委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②局属各支部、各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交流讨论活动33场次,广泛开展以“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扎实做好公安工作”为主题的学习交流讨论活动,在全局上下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2)关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修订完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局党委议事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人事任免、报功请奖等重大事项均由局党委会研究,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制定《德化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制度》,明确议事范围、会议时间、参会人员、会议议题、程序及表决、会议落实和会议纪律,坚持定期听取各业务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要公安业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业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年来,先后召开党委会7次,局长办公会5次。②强化与金融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走访联系县金融办、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强化沟通联系,制定《共同打击金融领域经济犯罪工作机制》,建立三方金融信息共享、账户查询、资金管控快速反应、打击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情报定期会商等机制。在3月18日召开的全县第一季度金融工作会议上,对打击金融领域经济犯罪工作进行通报,并就打击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工作对辖区各银行提出要求。③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2018年7月份以来,先后3次会同住建、城市管理部门到城区开展停车泊位管理调研,提请县政府将停车场建设纳入政府城市规划建设。在湖前、南后街、坪埔、东埔路等路段施划停车泊位400多个;建设城东、霞溪文体园、旧中医院、千瓷阁停车场和凤池公园地下停车场并已投入使用;联合城市管理局、陶瓷管委会对湖前、坪埔、城东、诗墩及城区背街小巷排查摸底,进行错峰停车位施划,富东街已有40个错峰停车位投入使用。截止目前,城区共施划停车泊位2000多个。在城区西门、科技园、路尾巷、城东、宝美开发区等主干道增设10个交通岗亭,在各主要学校门口及周边设立11个护学岗,每日安排50多名警力开展交通秩序指挥疏导。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2018年7月份以来,共发送短信3万余条,发布“两微”信息350多条,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发放温馨提示卡4300多张,违法曝光33期,曝光违法车辆262辆,倡导市民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在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测评高分通过。

  (3)关于“公安工作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提升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公安信访维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在抓源头、打基础、强机制、促规范上下功夫。②综合施策解决信访问题。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每月集中排查涉法信访问题,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及时通报情况、加强督办。重要敏感时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对重点信访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和措施,对排查出的积案实行包案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期限。依靠党委、政府,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调解、教育、疏导、协调等多种办法,集中力量开展攻坚。2018年来共排查涉法涉诉信访件3件,全部得到有效化解。对涉警重点信访人,责任民警常态化走访,责任领导主动约访回访,及时掌握信访人思想动态,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对非公安环节重点信访人,主动协助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做好稳控劝导工作。重大安保活动期间,成立工作专班,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③坚决依法打击信访违法犯罪。对采取极端方式上访,或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闹事的,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2018年以来,打击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3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次,治安处罚2人次。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工作干劲有所减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强化教育。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鼓足工作干劲。②提振精气神。制订完善“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队伍激励机制,持续深化“抓落实、勇担当,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振队伍精气神。③从优待警。对全县18个派出所“五小工程”进行升级改造,购置一批警用车辆、单警装备、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和健身器材,改善基层派出所民警生活、工作条件,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不够到位”的问题。

  (5)关于“执法为民的意识不够强,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件有所懈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树立“小案大治安、小事大民心”理念,精心组织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三年行动、打击入室盗窃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打电诈、破大案、攻小案”集中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行小案合成快侦机制,提升破案率。2018年,全局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98起,破案率达47.45%,创历史新高,其中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工作绩效位居全市第三。今年第一季度,全局抓获侵财类犯罪嫌疑人22名,破获侵财案件64起。②创新打击破案机制。升级改造合成作战中心,设置视频侦查室、研判打击室和网安作战室,配齐配全软硬件设施,选派骨干民警常驻中心办公,主要业务警种指定专人对接中心实战工作,提升打击破案效能。③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先后组织开展“110”宣传日、综治宣传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3场次,举办综治保险理赔金发放仪式暨赃款赃物发还会1场次,集中发还赃物价值10万多元,发放保险理赔金5万多元,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④强化督导检查。3月份,组织开展执法办案督导检查专项活动,从指挥中心接处警系统随机抽取部分刑事警情数据,导入执法办案系统逐一核实受立案和侦查办案情况,并将抽查情况以“督察周报”形式在全局通报。

  (6)关于“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赌博问题打击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网上巡查,加强城郊、出租屋等重点部位排查,深入摸排涉赌线索,严厉打击六合彩赌博、网络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2018年7月份以来,共查处赌博案件33起(其中六合彩赌博案件2起,时时彩赌博案件2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0起、行政案件23起,抓获涉赌人员195人(刑事拘留24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1人、行政拘留14人、罚款65人、不予处罚12人、尚未处罚69人),缴获赌资16.92万元、赌具37件。②加强禁赌宣传。采取集中宣传、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禁赌宣传力度,营造打击行动声势和浓厚氛围。③强化涉赌拘留人员执行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涉赌行政拘留已裁决未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执行到位。实行每周通报制度,每周一通过短信群发的方式通报各单位涉赌行政拘留执行进展情况。给予对已裁决行政拘留未执行监督指导不到位的法制大队负责人提醒谈话。

  3.关于“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7)关于“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月20日查获1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童某已逮捕。3月15日,联合县市场监管、烟草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打击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有关法律知识。

  (8)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强扫黑除恶队伍建设。抽调18名精干警力充实到扫黑办和扫黑专业队,进一步调整充实扫黑除恶专班力量。②强化线索摸排。先后制定下发《全县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工作规定》《德化县公安局派出所和主要警种摸排涉黑恶线索质量考核办法》等7份文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攻坚战,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86条。③严打黑恶违法犯罪。采取专班作业、专案攻坚等方式,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破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98起,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138人,打掉涉黑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④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配合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协同办案三项机制》,制定出台《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规定》和《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规范》,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制度,查获省纪委认定的恶势力保护伞1起。⑤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其他成员单位线索摸排工作指导,严格落实《德化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研判会商机制》,接收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提供涉黑涉恶线索29条。⑥加强宣传发动。向县扫黑办提出《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建议》,敦促乡镇、村居持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9)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引领示范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采取参观学习、交流研讨、收听收看理论讲座、观看教育片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2018年6月份以来,先后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开展学习交流研讨4场次、到中共德化县丁墘第一党支部参观学习1场次。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1次分别到挂钩联系的党支部上党课,加强党员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10)关于“学习不够全面、系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集中教育培训。3月14日至15日,邀请县委党校讲师授课,分三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和学习讨论,对因假无法参训的干部、职工,送学习材料上门补训,确保全员轮训。各支部、各派出所组织开展学习讨论23场次。②丰富教育方式。用好用活“党员e家”“学习强国”“智慧党建”等平台,提升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服务信息化、精准化、智慧化、全覆盖。③开展知识测试。3月份,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增强民警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推动学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1)关于“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3月7日,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任务和相关要求。制定完善《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党委、支部工作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建立意识形态工作6项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12)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析研判机制,组织各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民警思想动态分析,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②深入查摆问题不足。党委班子带头,坚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和述责述廉报告,全面查摆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环节,对缺少意识形态内容的发言材料退回重写。③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专题检查制度,每年对各党支部开展不少于1次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13)关于“新媒体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完善《德化县公安局新媒体中心运营管理工作规范》,明确责任领导,确定专人负责。②2018年8月份以来,共发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最新方针政策等信息82条,回复网友留言24条,回复率100%,更新子栏目安全防范信息38条,心理健康教育信息39条,最新动态信息44条,情况通报信息4条。③按照县委网信办的通知要求,注销德化公安信息网。给予新媒体管理运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政工室2名责任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

  3.关于“学习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4)关于“计划制定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上级党委理论学习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全面收集汇总准备学习内容,及时、科学制定下发年度和每月学习计划以及每月重点党建工作提示,使民警学习更具针对性、实效性。严格落实审核把关制度,坚决杜绝学习计划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和学习内容弄虚作假、照搬照抄等问题发生。

  (15)关于“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采取走访座谈、查阅台账、问题通报等形式,加强各支部党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学习的具体内容、党课内容、党员实际掌握理论知识情况、是否存在抄袭发言材料和心得体会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严防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给予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检查流于形式、党课内容马虎应付、抄袭讨论发言提纲的5名责任人员批评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6)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党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局属党支部工作制度,完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规范落实支部9项基本制度,丰富支部生活,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17)关于“存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关于局党委班子成员负责挂钩支部党建工作的通知》,班子成员坚持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挂钩联系党支部进行检查指导,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同落实,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②落实“全程纪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机制,班子成员每月如实填写全面从严治党“一册一平台”“七查七必看”手册,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③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每月研究确定主题党日内容,制定落实主题党日活动方案。2018年8月份以来,看守所支部按照要求每月组织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给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县看守所党支部负责人批评教育。

  (18)关于“个别党委委员组织关系不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3月11日,按照《关于党员工作调动后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规定,将兼任局党委委员的龙浔、浔中派出所所长组织关系迁至其所在派出所党支部。

  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9)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围绕主题剖析存在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好民主生活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精心制定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确定会议主题,严格落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话谈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整改等环节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1月18日,组织召开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4月2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均对受组织谈话函询、党纪处分等情况作出说明,围绕主题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20)关于“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3月28日前,各支部先后组织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各1场次。召开组织生活会时,严格落实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环节要求,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21)关于“党员‘三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关于规范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的通知》,组织各支部党员对“三诺”书签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三诺”书不齐全的进行补签,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签重审,确保“三诺”书齐全完整。对各支部“三诺”工作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认真审核承诺内容,及时了解践诺情况,精心组织开展民主评诺,确保党员“三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关于“公开制度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22)关于“公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每月收集汇总“三公”经费使用、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情况,编制公开内容目录,报批后上墙公开。每月公开内容收集归档,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台账。

  (23)关于“落实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县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指出党务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规范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 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公开内容,及时报批并公开。给予落实整改不力的2名责任人员提醒谈话。

  4.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24)关于“发展党员重程序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3月26日,邀请县直党工委领导为局属5个支部,以及龙浔、浔中派出所党支部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25)关于“谈话和教育培养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采取组织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集中学习、参加县委党校培训、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教育,提升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水平。

  (26)关于“表格填写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填报工作指导,规范材料填写。落实层层审核把关制度,严格审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确保材料严肃性。

  5.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格”的问题。

  (27)关于“编制执行不到位,政工室主任没有按局领导配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坚持人岗相适原则,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组织人事部门支持,尽快推进政工室主任按局领导配备工作。

  (28)关于“干部选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落实好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标准,落实从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纪律监督,综合考虑提拔任用对象“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做到科学选人用人,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等问题发生。

  (29)关于“基层民警配备不够合理,派出所警力被调用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德化农村乡镇普遍存在常住人口占户籍人口不到20%、多数村居零发案,80%以上人口和案件集中在城关地区等特点,实行“动态用警”机制,合理配置、调配派出所警力,每个农村派出所至少保证3至5名民警,确保农村派出所日常警务工作正常运转。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30)关于“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县实施办法,切实改进文风,严格规范办文程序要求,实现办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委紧密结合实际,按照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科学制定年度“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责令指挥中心党支部、交警大队党支部结合实际,重新制定“1263”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和“瓷都党旗红、机关走前头”主题实践方案。分别给予在制定方案时照搬照抄县局党委文件的指挥中心党支部、交警大队党支部负责人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31)关于“不求实效,队伍纪律‘三色预警’量化管理机制和队伍管理教育责任‘捆绑’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取消《队伍纪律“三色预警”量化管理机制》和《队伍管理教育责任“捆绑”制度》等2项机制,严格落实省公安厅下发的《福建省公安机关“打招呼、谈话、告诫”教育问责三项制度》,确保队伍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2)关于“做表面文章,兼职督察员选用摆花架子”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把选人用人关,采取单位推荐、纪检监察部门审核的方式,重新确定22名政治可靠、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严守纪律、工作能力强的民警调整充实到兼职督察员队伍,协助督察部门开展工作。3月20日,组织兼职督察员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兼职督察员业务水平。坚持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兼职督察员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并讲评兼职督察员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研究部署工作。②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取消科级干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要求。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消室所队长与本单位民警、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关于“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33)关于“有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完善局机关考勤制度和局机关大院停车场管理规范,坚决杜绝“四风”问题特别是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弹回潮。

  (34)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完善《德化县公安局新媒体中心运营管理工作规范》,明确责任领导,定人定岗,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18年7月份以来,共回复群众反映、咨询问题24条,回复率100%。给予没有及时回复群众反映、咨询问题的2名责任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

  (35)关于“对干部关心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落实联系挂钩制度。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单位制度,2018年8月份以来,班子成员坚持每月至少1次到分管挂钩联系单位关心指导工作,与民警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民警工作、生活情况,帮助民警解决实际困难。②推进“暖警”工程建设。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对派出所“五小工程”提级改造,配齐配全执法安全防护装备,改善基层民警工作生活条件。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在解决民警政治待遇和维护民警身心健康等方面下功夫,完成人民警察执法警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套改工作,设立省公安英烈基金会德化办事处,建立涵盖辅警范围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重阳节、春节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和伤病残民警,严格落实民警年休假制度,设立德化县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站,让广大民警和离退休干部时刻感受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3.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36)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局机关绝大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3月7日,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在公务接待中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接待”程序,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由经办人员如实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连同派出单位公函,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按标准安排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不得报销接待费用。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每次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结算。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邀请函)、接待审批表和接待清单及公务卡刷卡消费POS机凭条或银行转账相关凭证等。

  (37)关于“未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民警加班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2015年以来病假、产假、婚假等民警请假情况进行排查统计,全额清退违规领取的加班补贴。给予在发放民警加班补贴工作中未认真审核民警请假情况的政工室负责人批评教育。

  (38)关于“个别办公用茶化整为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办公用茶发票化整为零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德化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按在编实有人数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每斤单价在200元以内的规定,按局属单位核算报销,严格严肃财务审核程序,杜绝超标准、超金额、化整为零报销办公用茶问题。办公用茶不得用于赠送礼品,购买办公用茶时,以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给予办公用茶化整为零的刑侦大队负责人提醒谈话。

  (39)关于“对操办婚丧喜庆的规定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德化县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组织民警、干部、职工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270份。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杜绝操办婚丧喜庆规定执行不够严问题。给予执行操办婚丧喜庆规定不严的2名责任人员批评教育。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40)关于“发放外单位人员工资、奖金及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根据《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工作的通知》,1月1日起,县委政法委干部工资、补贴和奖金不再由我局发放。②3月份起,终止执行县看守所向卫生院借用人员发放奖金、补贴及其所提取的不固定基数公积金。③3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请将交警大队人员经费纳入县公安局统一发放和预算管理。

  (41)关于“差旅费管理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关于废止德化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等有关事项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2018年6月26日起,终止报销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住宿费,终止报销出差到德化县辖区以外每人可报午餐和晚餐各150元。出差到泉州市辖区以外的,按规定标准报销伙食补助,不得超标准报销。

  (4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县看守所等单位土石方及边坡工程增补项目超主合同32%未按规定招投标、超工期完工未按规定收缴10%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结算未按规定送县财政、建设等部门审核”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增补合同价820218元超主合同价2561273元的32.02%,系为节约资金和工程进度,防止地质灾害事故发生等客观原因,县政府专门召集审计、财政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同意看守所迁建工程的土石方及边坡工程中增加约2000立方米挡土墙价格按315元/立方米,1100立方米墙后回填片杂石价格按35元/立方米,以当时市场最低询价价格定价发包结算,并以《专题会议纪要》(德重专〔2014〕14号)形式替代招标签订《补充协议》。今后,将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杜绝将必须招投标的项目以会议纪要等形式规避招投标,按规定收缴履约保证金。②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10号)第7点,由于历史原因未经县财政进行预算审核的工程,由相关项目业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主管部门把关后,作为财务结算支付依据。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零星工程项目管理。

  (43)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专项清理工作,2017年底以前应收、应付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已按财务管理规定全部清理完成。2018年以来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收取、支付。

  (44)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并严格落实《德化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细则》,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化、规范化。②签订洗车合同时,按照中型以下和大型车两种车型确定洗车价格,经车辆管理单位领导审核并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后,及时办理车辆清洗费用报销手续。③车辆维修费用以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凭车辆维修审批表以及修理厂出具的维修清单、发票,填制报销审批单,经有关人员审签后,报领导审批,杜绝维修审批单与开具发票单位和结算清单单位不符问题。④实行定点加油制度,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45)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组织开展自制凭证报销接待费和慰问金自查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学习,提高会计核算水平。②2018年8月开始,规范使用财务票据报销慰问金。2019年1月11日开始,统一使用县委办制作的《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③组织开展社会化培训费用报销自查工作,于3月5日收回1名民警报销的社会化培训费用15000元。④组织开展多报伙食费情况自查工作,于2月28日收回因结算错误而多报的伙食费用2700元。⑤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学习,提高会计核算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结算报销费用,真实、准确、及时反映财务状况。⑥组织开展用行政经费发放慰问金自查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再发放不属于行政经费列支的慰问金。⑦组织开展未按规定列收列支自查工作,确保各项收入符合规定,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按照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⑧加强现金管理,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情形外,均以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现金结算单笔超过1000元的,填制《大额现金结算审批单》报领导审批。⑨单独开设工会账户,独立核算工会经费,慰问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活动费用由工会经费列支。⑩加强《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对外签订合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表述规范、印章齐全。⑪3月份起,在生成授权支付凭证时不再合单,逐笔逐单生成支付,避免产生支付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的现象,便于审核查账。给予民警实战化训练伙食费结算错误的责任人批评教育,给予在民警实战化训练伙食费报销时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提醒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46)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完善责任清单。严格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于3月26日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②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分管部门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③强化督导检查。采取抽查审阅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对照述责述廉报告要求,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报告。

  (47)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组织政工部门于3月下旬对各单位落实泉州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八个一”工作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激励约束机制常态化、制度化。②于3月份组织开展“非法民间借贷”专项排查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不参与非法民间借贷承诺书。③于3月份组织开展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夺标竞赛活动,通报存在问题,规范民警日常行为养成。④完善请销假制度,严格请销假审批程序,规范请假事由填报,假期结束后及时销假,确保请销假制度执行到位。对问题民警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龙浔派出所负责人提醒谈话。

  (48)关于“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没整改,代垫7·4交通事故款15万元没有及时清理收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于3月8日收回7·4交通事故15万元代垫暂付款。

  2.关于“局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49)关于“‘三转’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为驻局纪检监察组设立专门办公场所,购置配齐电脑、照相机、打印机、保密柜等专门办公设施,确保驻局纪检监察组有效履行工作职责。②驻局纪检监察组不安排从事与监督执纪无关的任何业务工作,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全身心投入到监督执纪工作中。③在内部督察工作中,及时将执行《福建省公安机关“打招呼、谈话、告诫”教育问责三项制度》的情况上报县纪委。

  (50)关于“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查阅台账等方式,加强民警遵纪守法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队伍问题。②坚持“零容忍”态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严肃处理队伍违法违纪问题。③建立健全廉政档案、轮岗交接、线索报送等防控“三项制度”,强化关键岗位监督,推进日常检查全覆盖,预防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51)关于“信访件办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办理举报投诉事项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信访件办理能力水平。按照信访件办理程序,对群众举报民警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件及时调查核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给予信访件未按程序办理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提醒谈话。

  3.关于“纪委(纪检组)执纪审查水平不高”的问题。

  (52)关于“审查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组织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能力。②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和“二十四字”办案工作要求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坚持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相分离的原则,审查调查人员不参与案件审理。③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初步核实结束后,认真撰写初步核实报告,对需立案审查的,明确提出立案建议。

  (53)关于“文书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案件办理中严格按照市纪委下发的文书样本执行,如实体现审查报告中关于被审查人的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规范填写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中被审查人意见,正确填写处分决定书中的被处分人与抄送人,规范文书材料。

  (54)关于“案件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案件材料中缺少线索来源、初核、文书送达情况等材料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关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规范案件材料。建立《问题线索初核情况登记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登记表》《问题线索移交转办登记表》等相关台账,确定专人管理案件材料,确保案件材料齐全。

  (六)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不敢腐的震慑不够”的问题。

  (55)关于“腐败案件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充分运用正面、反面典型案例,加强日常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3月份,组织全局民警分三批次参观县“亲”“清”政商文化馆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6场次。②坚持“每日学纪”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短信发送制度,在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向全体民警、干部、职工发送警示教育短信。通过内部通知、民警会议等形式,不间断开展廉政教育提醒。③在局机关、各派出所设置廉政教育板块,打造公安特色廉政教育平台,让民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熏陶和教育。

  (56)关于“惩处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队伍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轻微违纪未达党政纪处分的,执行教育问责三项制度;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监察机关处理。2019年以来,向驻局纪检监察组移交干部涉嫌违纪线索1条,目前已立案;对问题线索初核中1条1人。

  (57)关于“对案后整改跟踪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交警大队围绕近年来交警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通过开展观看警示片、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党风廉政相关知识,筑牢廉洁自律思想根基。②交警大队制定下发《办案执法和窗口服务监督检查制度》,每周开展一次办案执法和窗口服务检查,2018年8月份以来,共下发督查通报20多份。③交警大队组织全体人员签订《数字证书使用安全保密责任状》149份,严格数字证书管理使用。④交警大队实行重大案件集中会诊把关制度。⑤交警大队严格落实学习教育点名签到和请假未学习补课制度,确保学习成效。

  2.关于“不能腐的笼子不牢”的问题。

  (58)关于“执法监管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先后分2期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学习新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以及自由裁量相关规定,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②每周组织法制民警集中学习《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2018年全市执法问题情况通报》《2018年全省执法问题情况通报》等知识,提升法制民警审核把关能力和水平。③修订完善《德化县公安局关于提升执法质量奖惩暂行规定》,规范案件办理、接处警执法、涉案财物管理、同步录音录像、责任追究等工作行为,强化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给予办理赌博案未依据市公安局办理赌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进行处罚的三班派出所1名民警提醒谈话。

  (59)关于“审批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3月22日,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举办酒驾、醉驾案件办理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民警办案水平,规范办案程序。②将2015年以来办理的酒驾案件由各承办单位(中队)领回,查摆整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③完善落实《规范酒驾醉驾办理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酒驾醉驾案件办理抽查,3月份共抽查12起酒驾醉驾案件。④严格落实案件交接归档制度,进一步规范酒驾醉驾档案管理。⑤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酒后驾驶机动车查处办理工作的通知》,醉驾案件全部按警综系统办理,每月开展网上监督考评,纳入年度执法考评和民警绩效考评。⑥对8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严格管理,做好领用交接登记,建立健全酒精含量测试工作台账。给予对案件审批把关不严、案件办理不规范的交警大队3名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巡察期间,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打招呼、谈话、告诫”教育问责三项制度》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卷宗管理不规范导致案件材料缺失、案件办理不规范的交警大队4名责任人员谈话,根据“教育问责三项制度”作出的处理情况上报县纪委。

  (60)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修订完善《深化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工作方案》,组织包括禁毒大队、巡特警反恐大队、上涌检查站在内的局属各单位以及全体民警,对关键岗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填报责任、权力、风险“三个清单”,合理确定风险等级,精准制定、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查处情况。市委交叉巡察三组共移交信访件9件,均已办结,未发现民警违法违纪问题。

  (二)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情况。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三)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查处情况。已对26人次进行处理,其中给予通报批评2人次,给予批评教育12人次,给予提醒谈话8人次,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打招呼、谈话、告诫”教育问责三项制度》谈话4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执行不够有力”的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深入开展行政拘留已裁决未执行专项清理工作,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采取临控、规劝等方式,加大执行力度。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二)关于“政工室主任没有按局领导配备”的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组织人事部门支持,尽快推进政工室主任按局领导配备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三)关于“局机关与交警大队(财务独立核算单位)部分人员工作关系不顺”的事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国库工资发放渠道改革时间起点要求,将交警大队人员工资纳入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发放。

  完成时限: 2019年6月30日。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作为意识,以踏石留印之力、抓铁有痕之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党委、政府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聚焦问题,跟踪问效不松懈。把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两个责任”的检验标尺,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按照既定任务目标,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或转入长效整改的项目,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跟踪问效,深入改、坚决改、彻底改,逐个逐项收账销号,确保整改实效。

  (二)长常结合,标本兼治使长劲。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高度自觉的担当,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全过程,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重点围绕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党风廉政等建设,围绕选人用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抓紧制定完善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着眼“长久立”,举一反三,长常结合、以点带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和相关重点工作的制度体系,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转化成果,推动发展见成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打击违法犯罪、规范行政管理、服务百姓民生等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抓好巡察整改推动责任落实、带动队伍士气、优化警营生态、完成目标任务,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见成效,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562023;通信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6号县公安局7楼政工室;电子邮箱:gaj@dehua.gov.cn。

【责任编辑:龚岑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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