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13日至7月5日,市委交叉巡察二组对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院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把整改工作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推动建章立制、检察业务工作深入开展,确实取得巡察整改实效。
(一)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声典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7次党组会、5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二)明确目标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市委交叉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和《细化措施》,将巡察反馈的33个问题,细化分解成55项具体整改任务和93项整改措施,明确了目标要求、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对账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部门全面对标对表,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并在巡察反馈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跟踪督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止目前,健全、完善、出台《党组议事规则》、《“两个责任”清单》、《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公务接待规定》和《固定资产管理》等6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努力建立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决策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1)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院党组全面梳理相关机制,进一步排查漏洞,及时修订完善《中共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将大额资金使用、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纳入议事范围,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先提交党组会研究后,再提交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杜绝以检察长办公会的形式代替党组会。
(2)针对“党组议事未体现民主决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增强政治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领导班子成员均参与发表意见和讨论,会议记录原汁原味地反映会议酝酿、讨论和决策过程,实行民主决策。
(3)针对“党组会会议记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院党组立行即改,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使用专门记录本,完整、真实地记录党组会会议内容。
2.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够”的问题
(1)针对“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系统研究谋划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实事求是地做好现场记录,坚决刹住党建材料造假歪风。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考核机制,从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运用方面完善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的考核体系,致力解决党建工作“两张皮”问题。
(2)针对“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此次巡察反馈意见,院党组责成支部书记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上报组织部门,同时在党组会上作自我批评,接受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党组书记对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重点,加强工作部署检查和落实,全面掌握支部工作动态。
3.关于“主业责任担当不足”的问题
(1)针对“班子‘安于现状’,攻坚克难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院党组精心谋划2019年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业务建设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 “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开展,重拳推进扫黑除恶、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公益诉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和社区矫正等六项重点工作,全力打造生态司法保护升级版,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入额院领导自觉落实员额检察官轮案制度,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案件办理过程做到亲力亲为。巡察以来,4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9件,占全院员额检察官全部办案数的10.5%。
(2)针对“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司法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和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提振全院干事创业精气神和争先创优浓厚氛围。2018年度司法绩效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的10名干警中,中层干部占80%。2018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10名干警中,中层干部占60%。下一步还将结合内设机构改革,配强配优内设机构负责人,把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培养起来。
(3)针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优化检察监督职能,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配置检察业务一部、二部,加强人员配备,设立检察官办案组,分别对口办理刑事及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监督案件,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的专业化水平。2018年以来,我院加大对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件,已有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2件2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1件1人,已改判1件1人。加大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已裁定再审4件(另5件未到回复期);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6件,助推法院提升执行质效。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4份,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小组会议记录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党小组按规定时间召开党小组会,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党建办采取定期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检查,确保会议记录正规、及时、全面。采取补课方式将2017年度3次专题研讨纳入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完成规定各项学习、研讨任务。结合系统党委每季度党建督查,对干警职工学习记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2)针对“‘三诺’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及党员岗位,制定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承诺事项,组织党员开展季度践诺。建立“三诺”动态台账,按时报送县政法系统党委。年度采取满意度测评、座谈等方式,开展党员评诺工作。
(3)针对“2018年度有些党员《党员承诺书》未签订及审核”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督促每名党员签订《党员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支委的《党员承诺书》报县政法系统党委审核。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整改任务。先后于2018年11月19日、2019年3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综合分析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和研究制定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2)针对“发文登记套用其他文件文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德化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党员干警意识形态工作各负其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检查督促,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发文管理,杜绝套用、补造现象再次发生。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未做到‘六个纳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当作重要内容纳入2019年检察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计划、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及其他工作报告中。要求班子成员即知即改,并督促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和2019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并作为长效整改任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虚化”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18年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19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能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各项准备工作。会上班子成员之间从思想深处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抓好会后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开好民主生活会。
(2)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按照县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制定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于今年3月份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自觉接受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会议记录造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职责,按要求组织召开各项会议。党建办每月初拟定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准备好会前学习资料,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严防学习记录不实现象再次发生。落实会议考勤制度,并将学习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评议党员的重要指标,确保党内组织生活真学真做。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退休党员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党支部通过与退休党员谈心谈话的方式,充分征求退休党员意见,协调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其安置所在地,并利用现代化媒体,用微信建立一个退休党员学习群,发布党的重要理论和学习资料,让退休党员实时学习了解党的创新理论及院最新动态。
(2)针对“党支部委员补选程序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巡察期间,党支部即知即改,于2018年6月23日,按照支委补选程序,将支部委员补选审批报告报县政法系统党委审批。
(3)针对“党务院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明确案件办理、财务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及党建工作等项目纳入检务党务公开内容,指定专人负责。畅通检务党务公开渠道,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一楼大厅触摸一体机和检察公开栏及时公开党务检务,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内容公开全面,防止公开不到位等现象发生。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乏力”的问题
(1)针对“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方法,先后选送干警参加国家、省检察官学院业务培训81人次,邀请厦门大学教授授课,联合县司法局开展案例论辩,加强干警业务培训,有重点的培养优秀业务骨干,挖掘人才。科学配置员额检察官,坚持以岗择人、人岗相适,做到精准科学选人用人。2018年以来,1名干警撰写的论文荣获中国法学会第七届年会征文活动一等奖,1名干警被福建省第二护林联防区委员会评为2018年护林联防工作中先进个人,2名干警分别荣获全省、全市未检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及全市业务答辩优胜奖,1名院领导和1名干警分别被聘任为县、市讲师团成员。
(2)针对“激励导向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管理,积极推荐和选拔综合能力素质全面及群众认可的年轻干部,2018年以来,院党组推荐1名青年女干警当选为政协德化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并同时推送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表彰、获评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推荐县管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3名。用好奖惩机制,对业务排名在全市倒数的科室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并与司法绩效考核奖励挂钩,调动激发干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3)针对“人才外流比例较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从严调配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政治上真心关爱干警成长。发挥党支部、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落实各项工会会员待遇,开展困难党员干警慰问,营造和谐工作氛围,让干警能安心、安身、安业,减少业务骨干流失。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使用接待公函交接手续要求,对手续不完整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律不予报销。加强财务报支审核,严肃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报支。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机关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用项目的列支。
(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肃执行津贴补贴纪律规定,组织、督促财务部门对违规津贴补贴全面排查,限定时间清退违规发放的相关补贴。共计清退提高标准发放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重点工程等补贴14.9265万元(调离泉州市、辞职和死亡情况除外)。
(3)针对“个别干警办公室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办公用房使用要求,组织清理检查办公用房配备情况,对4名干警办公室超标问题已当即整改到位。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服务群众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院党组重视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求相关业务部门立足岗位职能,为群众提供便利,运用科技强检手段开展视频接访活动。因检察职能转变和开展工作需要,宝美村检察联络点变更为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室,主动加强与县消防大队、宝美村委会2个工作室联系协作,院领导带队开展走访座谈、互动配合,使检察官工作室职能活动更趋常态化。
(2)针对“文风不实,存在抄袭套用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启动问责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对5名抄袭套用心得体会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责令深刻检讨,并重新撰写,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促进全院党员干警进一步端正学风文风。
(3)针对“纪律松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机关考勤工作,重申考勤制度,对干警未签到、签退等情况落实报备要求,以周报形式经审批后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备。院领导不定期开展考勤督查,迟到早退人员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说明原因,增强纪律刚性。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贯穿于检察队伍和业务建设全过程。落实“一把手”责任,党组会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和要求。完善修订责任清单,细化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清单内容和问责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2)针对“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落实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要求,突出监督责任这一主责主业。纪检监察组协力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公车使用管理监督等检查活动,及时开展员额检察官提醒谈话和新任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加大“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力度,2018年7月以来,开展谈话提醒7人次,办理县纪委交办案件1件。
2.关于“‘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的问题
(1)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工作有关要求,做好2018年度述职述廉工作。
(2)针对“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上级有关廉政谈话的规定要求,全面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3月20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也相继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改进和规范谈话内容,结合谈话对象岗位及其个人实际,作出有针对性的廉政提醒谈话。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机关食堂增列接待费用及办案餐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单位资金及时按照要求管理保管。结余现金已上缴县财政局,食堂采取购买服务形式进行运营管理。
2.关于“员额检察官自由裁量权较大,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严格执行不捕案件经由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决定的规定,确保案件依法正确处理。完善《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强员额检察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建立员额检察官个人廉政档案,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适时邀请社会各界参加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审活动,接受社会监督。(2)规范不起诉自由裁量权行使,明确不起诉自由裁量的范围,并按照办案程序,将拟作不起诉的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强化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2018年来,院组织开展3次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并对交通肇事审查起诉案件、故意伤害审查逮捕案件进行专项评查,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3.关于“财务内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1)针对“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财经制度,日常保管好原始凭证,按照规定要求规范使用付款凭证,确保财务手续完整无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及时全面登记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针对“零星修缮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预决算严格经由有资质的工程管理机构或相关部门审定,做到工程建设各项材料健全、规范、完整。
(七)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弄虚作假应付学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建办结合实际,每月制定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每次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三是指定专人做好支部和党小组各类会议学习记录;四是要求每个党员干警按照会议时间、内容如实做好记录;五是结合系统党委每季度党建督查,加强对干警职工学习记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关于“学习记录时间早于学习内容的发布时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确实担负起党建工作职责,按时组织召开各项会议;二是党建办准备好会前学习资料,并上挂检察院内网“政治业务学习计划”栏;三是指定专人做好支部和党小组各类会议记录;四是党建办采取定期、不定期两种方式督促做好各类学习记录,严防学习记录不实现象再次发生;五是根据上级党委工作安排,按时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评议党员的重要指标。
3.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今年以来共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5次,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德化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驻县检察院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职责找准定位。三是落实纪检监察“三转”要求。对党组成员工作进行重新调整,纪检组组长负责纪检组工作,分管监察科,确保纪检监察“三转”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给予提醒谈话1人,谈话提醒5人。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阶段,院党组将认真核对问题清单,再次对照梳理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落实长效整改上下功夫,确保巡察整改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真正取得实效。
(一)保持政治定力,深化巡察整改。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巡察整改不是告一段落,而是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对整个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院党组要从讲政治、严纪律的高度切实重视整改工作,反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承担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和院制定的巡察整改中长期整改目标、细化措施,见底清零抓好整改,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以扎实的巡察整改成效推进我院党的政治建设水平。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按照要求每2个月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推动制度机制落实,防止整改问题反弹。
(二)抓实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安排好每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学习,引导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学习贯彻条例,规范党建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管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要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三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坚持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完善党建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持续正风肃纪,确保风清气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精神,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自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立场,模范遵守党章,坚决维护纪律,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纪律、在行动上讲原则,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对队伍敢抓敢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五)坚持举一反三,推进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制度促管理、促整改落实。在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深入分析查找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防微杜渐,倒查制度机制漏洞,全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议事决策、基层党建、财务管理、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加强督查力度,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六)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创新发展。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增强担当意识,敢于负责、勇挑重担,不怕碰硬,责无旁贷承担起巡察整改和各项检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以巡察整改和检察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奋发进取、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精神状态。坚持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业务建设提升年”活动,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公益诉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保护和社区矫正等六项重点工作,全力打造生态司法保护升级版,擦亮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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