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1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雷峰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3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1.端正态度,统一思想 。巡察组反馈情况后,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统一班子成员思想。在统一班子成员思想之后,又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各村主干、站所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提出了正确认识巡察整改、扎实开展巡察整改的要求,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5月20日召开雷峰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聚焦问题、深刻剖析、明确方向。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各站所和相关办公室具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
3.制定方案,明确措施。为保证整改速度和质量,镇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研究,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制定了《中共雷峰镇委员会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
4.强化督查,跟踪问效。整改过程中,结合“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精准扶贫等活动,明确阶段任务,布置具体工作,全面跟踪落实情况,要求各责任领导全面监督,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各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听取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度,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5.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照整改方案修订完善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23项,规范了工作行为,严明了工作纪律,防止整改问题反复和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政治意识弱化,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周一召开党委会,实行“专人专簿”(指定专人,专用笔记簿),进行全程写实记录,客观真实地反映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决策过程,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学习,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二是积极谋划发展思路,以城东工业集中区古洋片区、后朱片区开发和东部旅游开发为契机,努力争取china文化小镇和汤洋温泉项目落地,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确保雷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三是将全镇2019年重点项目上墙公示,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月收帐”督办,每月进度滞后由镇长约谈,连续两个月进度滞后由书记约谈,连续一季度进度滞后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今年来已由镇长约谈2人次。四是严格执行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县里业务培训,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312641元。
2.关于班子成员履责不到位,干部职工缺乏主动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并实行AB岗制度,制定《关于调整党政领导和干部职工工作的通知》(雷委[2019]13号)、《雷峰镇2019年收账工作实施方案》(雷委[2019]44号),强化压力传导,确保政令畅通。二是整合各所站办资源,抽调10名各科室干部,建设“雷峰镇便民服务中心”,强化工作绩效量化考核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
3.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镇办企业管理随意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雷峰镇“三重一大”工作方案,每周召开党委会、党政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调整镇办企业电站财务人员1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执行年度核算,清退违规领取补贴22200元。三是及时将库存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定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控制库存现金数额。
4.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不扎实,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召开全镇扶贫工作推进会,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强化压力传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干部挂钩帮扶工作,确保挂钩帮扶责任制延续到2020年,每季度至少入户帮扶一次,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帮扶项目;镇纪委协同镇扶贫办开展脱贫攻坚明察暗访、随机走访和电话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设标准化镇综治中心,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和各村加大信访纠纷排查处理力度,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防范化解重大舆情风险,消除重大负面影响,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气。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阵地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与14个村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结合雷峰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农村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开设雷峰讲坛,建设蕉溪村党内政治生活馆、潘祠村罗浪励志室、雷峰镇党建文化公园,充分运用宣传阵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建立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三审”制度,明确信息工作及宣传材料审核的流程及职责规范,严格执行信息稿件及宣传材料、宣传阵地由办公室主任初审、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审”制度,全面促进全镇信息工作及相关宣传阵地的标准化、规范化。今年来,“雷峰镇人民政府”公众号推送镇党委政府工作动态信息20条。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浮于表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党支部学习、宣传、培训、教育等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将党建工作作为机关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和评优评先的主要内容,推行绩效管理,完善奖惩机制,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机关党员思想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培训,抓好“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贯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党性锻炼有所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7日举办全镇党务工作培训会,邀请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作专题讲座,同时,党建办每月检查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提醒各挂片领导列席挂钩支部重要会议,督促各支部做好会议记录、照片影像等资料的留存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学习制度等,明确学习范围、内容、形式,通过狠抓“三会一课”、每月固定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切实提高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用性。
3.关于村级党组织作用弱化,农村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周召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亲自抓学习、抓部署,每周两个村书记轮流列席并汇报党建工作;每个村党支部每周固定一天到进城党群城市家园值班,强化党员群众的服务。创造村干部发展与锻炼平台,朱紫、蕉溪、雷峰、肖坑、瑞坂5个村实行“自治村”机制,村支部书记兼任镇驻村工作队长,将党建工作与具体村务工作结合实际起来。二是健全党建档案管理和定期整理自查党建档案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避免档案遗失无处可查的情况,确保档案安全完整。三是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拓宽干部选配渠道,充实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注重培养年轻、高学历村干部,加大女性和技能型村干部比例,提升村级班子履职能力。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率先垂范”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个人重大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制度,督促未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班子成员完成整改。
2.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落实《雷峰镇党委班子及成员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开展党建知识培训,让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入脑入心入行。二是制定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做到真督实导,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相挂勾,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完善考评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各村及时整改。
3.关于镇纪委履责能力不足,纪检干部队伍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保持纪委成员相对稳定,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参加上级纪委专题培训和跟班学习12人次。二是加强案件处置知识学习,在办理案件中认真细致,提高办案质量。选派镇纪委副书记到县纪委跟班学习2个月。三是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村(社区)入户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五个必”工作,变“上访为下访”,改变群众 “信上不信下”的情况。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政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挂钩村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点监控。五是对违纪党员及时处理,今年来,办理党员违法违纪案件2起,处理2人。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村级违规现象较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德化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德政办〔2017〕19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支出等相关制度,在全镇通报批评2人,镇纪委谈话提醒科级干部1人。二是完善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制及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招投标工程和村级财务管理,防止集体资金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雷峰镇公务接待和用车工作制度》,坚持镇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统一标准,全面规范“三公”经费,严格公务接待和用车,组织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7555元。二是加强对镇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严格执行村级零接待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接待和滥发津补贴。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没有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镇党委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1.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2.坚持从严治党、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3.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雷峰镇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通信地址:德化县雷峰镇雷峰街1号,邮政编码:352611;
电子邮箱:lfzf@dehua.gov.cn。
中共雷峰镇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