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3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住建局党组对县委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召开会议进行整改工作动员,并作工作部署,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立行立改,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
住建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由领导小组牵头,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经过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县住建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德建党组〔2019〕12号),明确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4月3日,局党组召开落实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有力推进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导,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各责任领导、相关股室(单位)定期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整改进度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对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同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为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注重长效,巩固巡察整改政治成效
住建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章立制,并抓好长效机制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具体实践,在整改过程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激情不足”的问题
(1)针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收未收、暂缓缴交问题未主动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有20家项目业主缴纳相应配套费,共238.2万元。对于还未履行缴纳义务的项目业主,我局按照法律程序陆续发出《行政征收决定书》,若项目业主还不履行缴纳义务,我局将按程序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此外,根据《泉州市审计局关于德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审计的审计决定》(泉审投决〔2019〕4号),庠柄小区、儒林小区工程和王厝山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个项目属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规定,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故应免收上述两个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72.80032万元。
(2)针对“行政执法裁量标准长期未更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情况排查梳理,完成《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执法裁量权》的修订并予以印发。
(3)针对“局党组培育壮大建筑企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党组书记带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存在困难、宣传政府扶持政策,如《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德政〔2018〕401号)《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德化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鼓励企业晋级发展壮大。争取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鼓励协助一批企业三级晋升二级,二级晋升一级。②对走出德化承接工程项目又积极回乡纳税的企业,我局及时协助财政部门拨付奖励基金。今年3月份就有银厦和汤头两家企业共受奖励75.63万元,有益企业走出德化承接工程的积极性。③对个人或班组创建资质等级企业,或拟晋级企业,我局安排分管副局长专门对接,主动协助与省市进行沟通跟进。目前,我县已有建筑企业36家,新增5家,其中建筑总承包一级1家、二级5家、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企业3家,劳务承包企业7家。
2.关于“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运营管理缺乏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全体员工学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函〔2018〕56号),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上下沟通,强化责任意识。②建立《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品牌目录库》、《服务供应商目录库》,采购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小额工程项目的服务供应商均在目录库中随机抽取。③强调从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到发出中标通知书,每个环节都应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规定,及时审核、修改反馈意见。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均应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打造“阳光透明”工程。④制定完善《工程设计变更制度》、《工程量签证制度》,规范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签证流程。加强前期设计论证及沟通,以确保方案设计的先进性、规范性、合理性。严控和规范工程变更及审批程序,完善业主和代建单位的工作交接交办制度,加强上下沟通,做到各个工作环节有依有据。工程项目如属于重大变更事项,按相关的程序提供相应的资料上报主管部门或者项目办审批。⑤清退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借用人员。⑥清退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不符合规定的学费、培训费及通信补贴。⑦清退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不符规定的过节费,个别存在特殊原因的人员经局党组研究予以暂缓清退。⑧上报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工效挂钩方案至县财政局、人社局审批,但相关单位未予审批,我局仍将督促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控制本年度发放的职工人均工资总额不超过上年度发放的人均工资总额,不再递增。⑨要求制定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并提交职工大会讨论通过。⑩组织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德化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杜绝用公款送礼、请客或者其他形式的违规接待行为。⑪修订《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不到位,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优化提速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严格按照省市县简政放权、放管服工作的要求,全面梳理审改办公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所有应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做到“应进尽进”,并充分授权,同时也进一步核对、修改、完善各审批事项相关内容,确保进驻中心网站的各项审批事项名称规范、准确、完整,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材料明确、流程清晰、附件可用,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等与审改办公布的一致。②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积极调用电子证照、推行全程网办等便民惠民措施,改变工作作风,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提前服务,减少退补件,减少群众往返跑,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针对“商品房预售审批手续不完整,违反规定设立多个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对2009年以来所有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办件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并按要求进行补缺补漏。②已完成商品房预售许可申报材料简化及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对窗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大幅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熟悉程度和办事效率。③我县公积金贷款基本都是在建设银行德化县支行,现每个项目一般设2-3个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教育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修订完善《中共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②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③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前往“亲、清”政商文化馆、丁墘第一党支部参观学习。④已于4月份开展一次“关于习近平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研讨。⑤5月17日邀请党校连贵斌讲师开展《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对策》专题辅导。
(2)针对“多数党员未结合自身岗位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个别党员心得体会抄袭”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7名涉嫌学习心得体会抄袭的党员进行了谈话教育。②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学习心得体会撰写的通知》,对学习心得体会撰写提出明确要求。③落实心得体会党小组、支委会审核制度,对党员心得体会进行抽检审核把关。
5.关于“思想引领不够有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在解决意识形态的2个重大实际问题方面缺乏具体抓手”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各股室已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上报至局办公室。②制定并印发《中共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③结合实际,将“建设新媒体对外宣传窗口”和“强化落实信息发布意识形态审核机制”作为年度意识形态重大实际问题,并已对应制定解决措施。④已开通“德化住建”微信公众号并由专门管理员负责管理,通过转发公众号二维码的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公众号内设置多个菜单,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法规、业务办理、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重视,规定程序落实不到位,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机关党建办公室,强化党建工作。②5月7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章》、《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③3月21日组织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评议、组织考查、表彰处理等五个阶段开展民主评议,切实做到程序的规范性。
(2)针对“连续多年没有发展新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4月12日,局党组和党支部联合就多年未发展党员的原因及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②制定《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做好下阶段发展党员工作,目前已有一名干部主动提交入党申请。③积极鼓励引导非党员干部一同参加党组织活动,主动接受党的熏陶。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的问题。
(1)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②5月7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的组织生活相关制度;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年至少上两次党课;严格落实党员教育“五日”机制,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提高党的战斗力。
3.关于“个别党员党费缴纳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完善《党费日》制度,并组织学习。②建立约谈制度,并对不自觉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予以约谈,并做好约谈记录。③每月在党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党员党费的缴纳情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存在违规安排工作用餐、违规报支培训费和发放奖金补贴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违规安排的工作用餐费用、违规报支的培训费和奖金补贴均已清退。②于5月7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切实提高住建服务水平,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③修订《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方案》并严格实施,切实加强管理。
2.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存在原始凭证审批手续不完整、审批材料不完全、超额报销差旅费、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相关原始凭证和审批材料已补充完整,多报销的差旅费已退回。②已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
3.关于“部分干部责任心不强,机关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
(1)针对“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进一步了解项目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协调推进项目建设。②截止2019年4月份,海丝文化广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4500万元,完成7#、8#楼9层板,5#、6#楼2层完成,项目均按年度计划时序进度推进。
(2)针对“部分干部职工执行力差,‘慢作为、乱作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开展“强化责任意识,提振精气神”主题谈话活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和股室干部之间进行谈话,通过此次活动,提振领导干部精气神,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②制定印发我局内部“收账”机制,下发给各股室、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学习,并开展“收账”工作,建立台账。
4.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政治敏感性不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纪检组经常性督促、检查、提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印发《中共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德建党组〔2019〕14号)和《中共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德建党组〔2019〕15号),明确责任分工;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责任书》14份、廉政承诺书43份。②重新摸排个人廉政风险点118条,岗位廉政风险点41条,更新股级干部廉政档案17份;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印发《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德建党组〔2019〕8号);开展廉政教育谈话,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一对一廉政教育谈话,加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③纪检组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并于4月3日协助住建局党组开展专题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章党规,提高干部职工党性修养。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处理相关人员3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批评教育14人,提醒谈话18人。
给予党纪处分1人。对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连其文违规报销培训费、重复领取通讯补贴、违规发放过节费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1.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收未收、暂缓缴交问题未主动解决事项。
存在问题:对仍不主动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建设业主,暂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局已于2019年4月30日向相关项目建设业主发出《行政征收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相关单位(个人)6个月内可针对我局征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且经催告仍未履行义务的,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下一步整改措施:①对还未履行缴纳义务的项目业主,继续劝说其主动履行缴纳义务。②法定诉讼期限届满后,进行书面催告,仍不履行缴纳义务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5日。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1.坚持长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效。保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既定目标将各项措施抓深、抓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每季度开展“回头看”,将之作为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巩固整改成效,防范死灰复燃。
2.形成常态长效,扩大政治成果。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切实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贯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特别围绕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干部管理、机关效能、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抓紧堵塞漏洞,规范程序,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3.强化成果运用,推动行业发展。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住建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党的建设、项目建设、深化改革、行业发展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宗旨意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干部管理,强化作风建设,打造踏实肯干、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发挥组织作用,加强行业监管,推进项目建设,深化惠民便民,打造抓落实、勇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服务县委“三五三”战略,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522774;
通信地址:德化县龙浔镇龙鹏街117号,邮政编码:3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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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