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10日至10月1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7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盘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巡察意见反馈会一结束,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传达市委康涛书记在听取第七轮第四批、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相关领导在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以整改落实和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向市委向党员干部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黄景生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措施,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做到巡察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确保整改工作没有盲区、不留死角。党组书记黄景生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强化担当,集中整改期间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4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审定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工作方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指导制定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研究整改落实办法措施;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带头整改,扎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科室和机关党支部负责人作为具体责任人,认真对照各自职责,举一反三、对标找差、严肃整改,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
(三)落细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立足岗位职责,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会后,制定印发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全体干部职工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建立巡察工作台账,制定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严格执行每周一报和每半个月一次专题会议制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落细落实、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针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制定并印发《中共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每月严格按照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认真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0年共组织了三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研讨,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对2016年底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落实,已提请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相关文件。
②修订完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印发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从7月17日开始每周在局党建工作群里发布一次支部党员学习运用“学习强国”APP情况。党支部每月学习报表均按要求报备。
③落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黄景生和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先后给支部党员讲党课,鼓励其他党员对党课内容进行讨论发言,加强党课学习成效。
④推动党员利用工余时间通过“学习强国”APP、“党员E家”网络平台、福建干部网络学院、“泉州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自学。2019年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0个专题的学习研讨;2020年5名市管干部均按照要求参加市委组织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学习。
⑤7月份在局门户网站机关党建栏目开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版块,方便党员同志自学,并及时发布我局学习贯彻“新思想”工作动态和刊登党员同志学习心得体会。
(2)针对“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7月22日印发“两学一做”应知应会给机关全体党员进行学习,9月11日组织支部在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应知应会测试,所有党员均认真做好答题工作。
②2020年以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9月已经组织13次中心组学习。
③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文件要求,2020年已经组织开展“初心坚守”“使命担当”“为民情怀”“优良作风”等4次专题研讨。
(3)针对存在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支部指定专人每周对党员“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到位的党员由支部书记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学习强国”平台实现局机关在职党员全覆盖,并且做到支部在职党员日均学习分数长期排名统战系统党委各支部前列。
②9月份党组书记黄景生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8月31日由支部书记陈鸿同志以《牢记初心使命,争做诚信党员》为题上专题党课,对个人材料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名批评。相关党员干部均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并提交支委会审核。制定《中共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督导检查工作制度》,于9月下旬组织对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制度情况、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2.政治站位不高,意识形态“阵地占领”意识不强
(1)针对未正确处理“主导”和“服务”关系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党组班子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及时分析研判全市各个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形势。坚持将民族宗教工作列为局党组重要议事内容,2019年9月以来每个月的党组议题均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议题近40个。
②提请市委同意,将泉州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市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民族工作联席会议,调整充实了会议成员单位,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并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我市外来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有关工作;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通知》,着力解决制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突出短板及薄弱环节,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全面发展。
③提请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市宗教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为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充实了会议组成人员,制定了工作职责,同时,印发《泉州市宗教事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22个市直单位执法职能,健全了议事协商、信息互通、联动应急三项工作机制,提高了宗教事务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效性。
④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民族宗教系统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工作。
(2)针对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精神,联合市委统战部转发省上有关宗教中国化工作的文件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督促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
②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网站和新媒体要坚持政治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运营管理,严格内容审核,同时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网站和新媒体进行摸底、登记造册,为加强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③经常性组织佛教讲经交流、道教玄门讲经、伊斯兰教解经、基督教和天主教神学思想建设活动,努力做出符合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的阐释,注意从讲经布道中发现人才、搜集好案例和好课件,并进行推广、转化为讲台信息。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坚持出席全市性宗教团体月例会和重要讲经布道、神学思想研讨活动,并对宗教团体按时换届、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教风年主题创建活动、疫情防控、不动产登记、“四进”工作、公益慈善、治理商业化等工作进行部署。
④为进一步推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已联合市委统战部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全市898处场所已完成升挂国旗598处,占比66.6%,其他不具备条件的场所都通过张贴、张挂等不同形式落实国旗进宗教活动场所的任务;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的面也得到进一步拓展。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研究制定并印发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其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的工作要求。
②2020年5月19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听取各科室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同时,我局2019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③邀请市委网信办领导来我局讲授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课,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及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听讲。同时搜集整理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学习资料,提供给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
④针对存在问题,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局党组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同时制定《督导检查工作制度》进行督促检查落实。
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要求有差距,履行职责不到位
(1)针对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争取支持,增加工作力量。整合成立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并改清净寺管委会为清净寺保护服务中心,进一步壮大市级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多方协调推动泉港、晋江、石狮、惠安、安溪等县(市、区)完善相关民族宗教管理机构,配齐配全工作人员,切实增加了基层工作力量。
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协调省司法厅尽快发放执法资格证书,目前各县(市、区)均至少有2名干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具备执法资格;加强执法工作培训,组织鲤城、惠安、泉港等地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法律顾问、安全专家、宗教文化研究专家三聘工作,下发了文件和聘书,邀请法律顾问举行了《民法典对新时代民族宗教事务的影响》专题讲座。
③联合市委统战部下发《泉州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调训、轮训工作办法》,健全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干部培养工作长效机制。同时,通过组织参观学习、调研等形式,每月组织干部深入市区重点场所、民族乡村与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交流,促进干部职工对泉州乡土民情的了解,提高融入度。
(2)针对网格化管理下沉不触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制定并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民族宗教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16项工作的月报告制度,同时把“四进”活动、民间信仰联系点规范管理、民族村项目三项动态工作纳入平台,通过平台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②组织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了平台业务专题培训会,平台运营方讲解了操作流程;各县(市、区)也加强网格员培训,共组织开展了4次业务培训。平台运营方优化平台操作程序,简化流程,做到了操作简单、运行规范、成效明显。
(3)针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监管存在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市佛协已把换届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但因疫情原因没有及时换届,目前已经完成了大部分前期筹备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②为加强对宗教团体负责人的检查监督,已制定并落实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制度。
③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先后于2020年上半年和9月份两次专门组织人员分别对2013-2019年度涉及财政资金使用的团体、场所进行财务检查,并修订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同时,业务科负责人还为相关县(市、区)作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专题辅导。
④积极推动宗教教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下发《“正信仰、守戒规、讲修行、树形象”宗教教风建设年主题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引导各宗教团体发出倡议书。目前各地、各团体正积极推进该工作。
(4)针对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下发《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函》,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开设对公账户进行摸底,同时,结合安全检查,坚持把民间信仰场所财务管理情况纳入检查内容。
②积极推进民间信仰场所联系点建设,新增16处省级民间信仰场所联系点,同时,还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市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的文件,指导县(市、区)、乡更有针对性地做好突出问题的整治。
(4)针对农村宗教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下发《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函》,对宗教教职人员情况包括散居道士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同时,认真指导市佛协等团体积极推进教职人员培训教育,重点针对以往认定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检查,并督促宗教团体采取各种形式强化对教职人员的备案。
②及时宣扬已备案民间信仰场所典型做法,先后推介了泉郡富美宫监事会监事长郭镇义先生捐资捐物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泉州花桥慈济宫向鲤城环卫工人捐赠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等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已登记备案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示范效应。同时,组织开展调研,制定进一步加强全市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的文件。
(5)针对宗教(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监管滞后,乱建滥建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格宗教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对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及相关规章,严把前置审批关,从源头上防范盲目建设。
②积极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权办理落地,召开业务培训视频会,邀请相关部门进行业务解读,县(市、区)里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民族宗教干部和市、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培训。
(6)针对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制定印发宗教活动场所大型宗教活动、火灾事故、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等4份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宗教领域应急体系。
②关于《民族宗教突发公共性事件应急预案》和《涉民族宗教因素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我局已经列入修订计划,待上级相关预案出台后再次修订印发。
4.党组的统筹领导作用弱化
(1)针对主动思考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强学习研究,强化制度落实。已严格按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019年9月以来坚持每个月组织至少1次中心组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成效得到市委第14巡回指导组的充分肯定。严格落实市管干部参加市委举办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轮训学习安排。
②加大我市民族村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民族村发展产业,提高“造血”功能。2020年落实项目资金下拨1053万,并已完成中央、省、市三级民族补助资金自查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加大项目统筹和项目储备力度,下达《关于做好2021年少数民族资金预算数申报和项目库报备工作的通知》,已完成2021年度中央、省、市三级资金项目汇总和上报工作。
③积极搭建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交流平台。2020年5月在石狮市开展第三批特色村寨授牌仪式暨互观互检活动;培育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单位,推荐我市6个乡村参评全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乡村和全省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点培育对象;联合市科协开展“走在前作表率、助力脱贫攻坚”走进民族村科技扶贫活动,共帮扶产业发展项目3个,进一步提高了帮扶工作效果。
④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荐我市2家单位参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6家单位参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重点区重点单位”,其中5家单位已被省民族宗教厅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重点区重点单位”。
⑤印发并组织实施《泉州市2020-2024年宗教人才培养规划》,积极推动市佛协换届工作。
(2)针对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办理关于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权登记工作人大、政协件的答复工作,满意率100%;我局与市资源规划局一起牵头,分两组组织对市区和沿海、山区重点县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同时,召开数次专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数易其稿形成《关于解决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并以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名义联合下发。针对文件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局党组及时提请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召开视频会议,讲解相关政策,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权登记这一“老大难”工作的开展。目前各县(市、区)纷纷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此项工作,并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3)针对党组统筹抓队伍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制定下发局党组干部培养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同时,认真研究确定科室职能调整方案,对各科室职能进行更为科学的划分,并已提交市委编办审核。
②健全完善科室轮岗机制,2019年底对全局科员以上干部进行轮岗,同时,结合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对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更换,调整后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较调整前下降8岁,每一位公务员干部均有至少2个科室履职经历,形成较为合理的年龄结构梯队。
③制定我局的机关公文处理规则,完善本局公文处理和收发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登记,运用OA系统进行网上办文办公,规范办文程序与文件管理,加强对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办理进行跟踪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结合支部“三会一课”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对全局党员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同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人员逐一进行履职廉政谈话,有效加强了全局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
5.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1)针对议事规则不明晰,与行政会议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修订印发党组工作规则,列出12项重大事项需由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和单笔金额超过1万元的项目和资产处置、预算安排列入其中。2020年以来,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
②印发局务会议事规则,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局务会议,研究相关行政事务和需提交党组会研究事项,听取各科室汇报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2)针对决策不科学、议事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负责人深入学习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做到不该上会的议题坚决不上会。同时,党组成员还结合履职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19年11月、12月和2020年3月开展人事调整工作均指定合适人选负责考察工作以及监票、计票等工作。同时,党组书记还结合履职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重新修订并严格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2019年10月以后每次党组会研究议题一般均不超过8个,同时,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均提前一天送每位党组成员,让党组成员能充分酝酿。
(4)针对党组会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修订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务会议事规则。
②会议记录专会专用,指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记录本内容由会议主持人亲自审核把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党组主体责任抓而不实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修订下发局党组工作规则,并做到党组成员有变动就对相关组织领导机构作相应变动。坚持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年中召开半年分析研判会议,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并进行分析研判。党组还于9月底专门组织对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制度情况和机关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②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坚持每年底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为年终科室负责人和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重要内容。同时,深入开展党员“三诺”工作,所有党员均填写年度承诺书,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承诺、评诺、践诺”重要承诺内容。
③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提前与驻部纪检监察组沟通,驻部纪检监察组均派员参加党组会。
(2)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双报告”工作,2019年度和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通过政务内网向市直相关部门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县(市、区)民宗部门和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
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会后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3)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经常性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等方面教育。
②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人员分别进行了履职廉政谈话,对工作监管不力的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警示教育。
2.监督作用发力不足
(1)针对“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②坚决落实好《驻部纪检监察组参加和列席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制度》,按照议事规则对会议决策事项、活动内容及会议决策过程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2)针对“探头”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坚决落实好《驻部纪检监察组参加和列席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制度》,按文件要求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性工作等会议,对会议决策事项、活动内容及会议决策过程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2020年以来参加市民宗局党组会12次。
②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加强事前会商防范、事中过程管控和事后跟踪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2020年以来共与市民宗局发起单独会商2次。
(3)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廉政谈话提醒机制,2020年主动约谈“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全覆盖”,进一步了解情况,督促履职尽责,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予以警示提醒。
②对巡察发现的有轻微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人员,委托市民宗局党组进行谈话提醒,教育督促有关人员及时纠正不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
(1)针对形式主义比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端正态度,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对待述责述廉及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党组述责述廉、党组成员个人剖析材料。
②先后于2020年8月底和9月中旬,由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局党组书记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还于7月2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引导,进一步端正态度,提高思想认识。
(2)针对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检查,督导各地抓好宗教和民间信仰文化的发掘和弘扬。做好安海龙山寺、南天禅寺、开元寺准提禅林等寺院的修缮,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文化功能。
②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初步贯彻意见,并提请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通知》,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文明办等部门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暨精神文明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和开展“文明泉州 爱卫同行”走进民族乡村宣传周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在石狮举办泉州市第十三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2020年度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共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47名,资助金额共计人民币19.8万元。
③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大众化宣传载体,依托局门户网站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栏,运用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积极传递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做好民族好故事书籍的采编和制作,目前基本完成前期素材收集工作。
(3)针对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有的工作未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困难”这一现象,在继续坚持引导宗教界做公益慈善、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过程中,立足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关闭、没有收入等实际,组织开展了“大庙帮小庙”活动,共支持近400万元帮助困难场所。同时,注意举一反三,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在组织宗教慈善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困难,避免增加自养能力差的场所的经济负担。
(4)针对违规发放驻村人员差旅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对违规发放驻村人员伙食补助及交通补贴问题,根据《泉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对交通补贴予以保留,对途中伙食补贴予以退还,并已督促相关人员退还其中属违规发放的途中伙食补贴4500元,由财务人员负责退回国库。
4.重要领域和环节风险防控不到位
(1)针对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已结合更新后的权责清单及“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和排查我局廉政风险点,重新制定下发党组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将“三重一大”作为监管重点,通过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有效管用措施,做到“风险查到岗、制度建到岗、防控定到岗、责任落到岗”,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对重点岗位人员经常教育、经常提醒;坚持把廉政风险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局党组每季度督导检查范畴 。
(2)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已制定下发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同时,先后在2020年上半年和9月份,分两次组织对2013-2019年由我局转拨给全市性宗教团体和市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进行跟踪检查,未发现资金挪用、乱用或其它违规现象。针对个别场所存在的固定资产登记不全、科目设置不规范、部分发票没有三人签字审核等问题,我局已督促相关场所整改到位。
(3)针对对一些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解决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印发《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内容,规范了办理流程和时限,推动了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②主动掌握民族宗教领域信访苗头,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坚持每月至少两次以上到全市性宗教团体和县(市、区)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调研,了解宗教界人士思想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③督促各县通过三级网格化平台了解信息、化解信访问题,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4)针对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制定《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印发实施,要求下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②已对相关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会议进行警示教育,责成其提交整改工作报告。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专业会计人员长期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从下属事业单位抽调一名在编人员履行会计岗位职责,一直致力于加强制度建设和财务审核,启用并规范费用报支凭证,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
(2)针对单位印鉴更换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我局已于2019年底将未及时更换的单位印鉴更换完毕,2020年1月财务工作负责人出现变动后,及时与市财政局相关科室沟通,按规范程序办理印鉴交接手续。
(3)针对会计核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制定《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印发实施。
(4)针对部分费用报销手续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对相关财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制定《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支出把关。
②及时梳理存在问题,责令相关科室及人员进行整改,相关问题已于2019年全部整改到位。
(5)针对预算约束力较差,挤占专项经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财政纳入预算,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6)针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已制定下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前正对现有固定资产重新进行盘点、标记,明确每项资产的使用人。今后每年年底都将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财务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针对抓党建的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范畴,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局党组研究议题95个,其中党建议题27个,占比达到28.4%。
②已制定下发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局党组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并于9月下旬组织对各科室、机关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今后将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或专项抽查,进一步发现问题、压实责任。
③梳理存在的党建工作问题,并作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个人剖析材料的重要内容,会后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指定支部组委负责党务工作,同时,配齐其他支部委员,加强分工协作。自2019年开始,我局已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及考核评议工作,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党组对支部建设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制定下发局党组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并于9月下旬组织对机关党支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②支部换届工作已于2019年10月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③局党组明确将发展新党员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事项,督促机关党支部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目前已有一名干部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支委会经过个别谈话和综合了解,决定将其列为党员培养对象,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2.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仍有差距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2019年、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征求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给各位党组成员。
②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支部所有在职党员分成两个党小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针对支部换届(任期)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局机关支部已于2019年10月24日再次按时顺利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任期)的规定,不因其他非特殊理由延期换届。
(3)针对会议记录不严肃,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各项会议记录均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工作,并由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分别进行审核把关。9月下旬,结合第三季度的督导检查工作,安排人员对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
②2020年1月份支部宣传委员因驻村挂职把党员关系转出后,支委会及时向系统党委汇报请示,并随即召开支委会会议,决定由组织委员兼任宣传委员职责,等有合适人选后再按照组织程序开展推选工作。
3.执行干部有关规定不严格
(1)针对考察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制定下发局党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2019年11月以来的3次干部提拔、晋升,均严格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干部考察档案都经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并送组织部门备案。认真建立“一人一档”的干部考察档案,并对2013年来所有考评考核工作材料按年度进行梳理。同时,通过选送培训、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考核工作等方式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
②印发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并于2020年9月下旬开展第三季度考核工作。
(2)针对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人员范围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分析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已经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人员范围等相关事宜。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市委巡察结束后至今再无类似现象发生。
(3)针对讨论决定环节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认真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让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规定。
②按规定向党组报告公示结果,做好相关记录,杜绝出现有公示没报告、有公示有报告没记录、记录不规范等现象。我局于2019年11月、12月和2020年4月三批人事调整均实行任前公示,并按规定向党组报告公示结果和做好记录。
(4)针对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好有关回避制度,2019年11月、12月和2020年4月分3批研究提拔、晋升工作均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该回避没回避现象。
(5)针对未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已认真梳理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作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我局在2019年11月、12月和2020年4月三批人事调整均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根据组织人事规定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做到档案“凡提必审”、开展任前谈话,并对考察对象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进行审查。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针对存在“纸面整改”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修订完善并印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建立落实主责责任体系,明确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各科室、机关党支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等责任体系。
②加强领导督导。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等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做到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中、年末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同时强化督导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促使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共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监管存在缺失的事项
存在问题:“市佛教协会也已届满未换”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佛协换届工作被迫延缓。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了大部分前期筹备工作,将继续督促指导市佛协尽快完成换届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三个月集中整改阶段,巡察整改工作只是取得阶段性成效,一些复杂问题和长期存在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引向深入,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抓常抓长,坚决落实整改任务。杜绝“过关”思想,继续绷紧巡察整改这根弦,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完善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坚持每3个月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直至巡察反馈所有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从严从实,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切实发挥局党组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留工作死角,将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做到抓业务与抓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抓工作检查与抓纪律监督相结合,管人管事与管思想管作风相结合。
(三)坚持建章立制,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切实用好巡察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着眼今后、推动工作的原则,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力,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抓好结合,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上新水平。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与加强班子建设、深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承担起推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使命任务,落实市委关于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工作要求,振奋爱拼敢赢精气神,以新担当新作为作答新命题,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五个泉州”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