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8日至8月19日,市委巡察三组对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迅速部署
1月7日,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贯彻市委巡察三组巡察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情况反馈会精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立即着手制定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集中整改阶段,领导小组召开9次会议,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2月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主要领导代表班子深刻剖析巡察指出的问题及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分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交流思想,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坚持边巡边改,对巡察期间指出的问题,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即时完成四个边巡边改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巡察整改中,一把手既“挂帅”又“出征”,亲自部署推动,协调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解决具体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33个问题(含补充清单问题7个)已有32个完成整改,剩余1个问题,正在全力推进。
(三)教育整顿,推动转化
3月22日至26日,开展“巡察整改教育整顿周”活动,对巡察反馈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召开巡察整改教育整顿专题会议,通报巡察反馈问题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作警示教育主题授课,开展集体谈话和廉政教育,局主要领导进行强调讲话,强化压力传导,抓好责任落实,并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在实际工作中转化运用。
(四)举一反三,注重长效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纠正类似问题,排查发生问题的管理缺陷和制度漏洞,建立或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日常监督、财务管理等内部制度9项,形成更加完善的内控管理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保护、祁连山生态保护以及对凉山火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等精神。二是组织人员对371块界碑、界桩、标牌进行排查、清杂,更换3块破损界桩。三是加强入区管理,完善哨卡工作人员量化管理考核细则,严格规范哨卡检查流程和登记管理,加强哨卡人员的日常监督,督促哨卡人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职;在重要路口增设9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聘请专职人员12人、兼职人员6人在高森林火险期、节假日期间等重点时段进行值勤值守,对未经批准拟入区的人员进行劝返,严控无关人员进入缓冲区、核心区。四是实施戴云山保护区智慧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建成1个监控中心、5个高空烟火探测云台和56个监控前端的网络监控体系,实时监测区内重点区域的人员活动及资源环境动态变化情况。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开通濒临入区人员的短信提醒,截止9月底共发送提醒信息61万余条;在主要进山路口新设20块大型入区警示牌;在检查哨卡等设置5个LED电子屏幕,进行防火警示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六是2021年1月29日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自2020年7月巡察以来,区内未发生任何林政案件。七是建立并实行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员协管机制,选配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员26名,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第一时间掌握辖区村动态情况。八是对管理所、保护科、社区科负责人因思想不够重视,履行保护管理职责不够到位,由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戴云山生态博物馆设施设备,增设109块动物标本二维码识别牌;完成300m2九仙山研学实训基地多媒体中心的改造升级,充分发挥宣教阵地作用,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公众法律宣传活动,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湿地日”、“爱鸟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工作载体,进村入户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今年以来,已发布森林防火戒严期通告10次,张贴森林防火戒火令486张,发放《防火戒严通告》、防火宣传彩页、入区须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彩页等3500余份,出动防火宣传车39车次;开展高火险期护林员联合巡查,在4个哨卡、9个值勤点和8组护林员联合巡查中,配置“小喇叭”音响进行防火知识广播宣传,有效提升区内群众防火意识。三是在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后,按程序办理九仙山木屋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手续。四是对管理所、保护科、社区科负责人存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宣传有关林业和保护自然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由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保护与发展缺乏主动探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力度,共投入44.4万元用于支持辖区村的公厕、道路建设及“爱心厨房”捐助。二是管理局聘请的46名护林员、27名村级森林消防员、12名哨卡工作人员、12名值勤点人员均是辖区村村民,年可支付工资补贴103万元;委托83名当地村民承担年度防火林带抚育147公里,增加劳务性收入33万元。三是鼓励辖区村村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业,2021年确定8个种植养殖专业户为社区产业项目扶持重点户,指派专技人员挂钩指导,并根据今年的发展规模,每户给予3000-5000元的资金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3万元。
2.关于班子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班子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班子成员积极拓展思路,谋划确定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并围绕各自分管工作,每月初制定当月主抓的工作,次月进行总结、评价,实行收账式管理,较好发挥了班子成员的领导带动作用。二是完成“五大课题”实施方案编制并付诸实施,联合闽江学院申报的“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蛾类多样性及资源评价研究”科研项目已通过省科技厅的立项。三是2021年1月27日,与泉州师范学院签订科研合作协议,共建专业实践教育基地。四是与福建农林大学科研团队联合开展科研调查,并于2021年3月出版《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植物群落生态学研究》一书,为林学、生态学、地理学、自然保护区学等领域的相关从业人员、研究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师生等提供教材。五是协调专家学者为赤水镇、上涌镇有关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生态主题研学等开展调查研究和方案设计等工作,助力县域旅游、推动乡村振兴。
(2)针对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以来,多次与县林业、财政部门和有关乡镇、村进行协调,最终一致同意采取“搁置争议,先行领取补偿资金”的方式解决3117亩林权纠纷地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未能支付到位的问题,2021年5月下旬,根据以上方式按双方各领取50%进行发放,2013~2019年度滞留的共计493507.59元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对管理所所长及该项工作原具体负责人存在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针对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订完善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对科研工作视工作分工、岗位特点、专业背景、职称级别、年龄等情况分档次实施差异化考评,切实纠正“一刀切”做法,使考评方案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
3.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刻剖析九仙山景区木屋及游客服务中心2018年度租金及第十届海峡两岸生物多样性与森林保护文化研讨会费用等未上会研究原因,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并举一反三,切实纠正制度意识、程序意识不强的问题。如第十一届海峡两岸生物多样性与森林保护文化研讨会筹备工作、九仙山旅游公司申请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运行和森林病虫害费用等资金补助事项均上会研究后再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二是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等均上报支委会研究,按规范程序经过充分酝酿沟通形成议题后,在会前1天印发给各参会人员,再上会研究决定。三是“三重一大”事项参会人员认真讨论发言,并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会、全程监督;记录人员认真记录各参会人员的意见,体现讨论过程。四是对具体负责人存在思想认识不足,未及时修订党支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1月25日,支委会研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组织学习县里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文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建工作责任制、文明单位创建和绩效管理,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评。四是对时任分管领导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由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具体负责人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业务不熟悉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宣传阵地单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在管理局办公区域,设计安装宣传橱窗1处、增设宣传牌28块,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二是制定《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落实报告人身份信息、报告内容“双审制”,加强对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的管理,规范各项活动的举办程序,管好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三是对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存在思想不够重视,业务不熟悉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针对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预案》,于2月24日提交支委会研究通过、印发实施。二是对时任分管领导存在工作督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由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具体负责人存在重视不够,业务不熟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年度人员岗位职责分工调整,重新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科所48个次、个人80个次,并逐个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二是结合风险点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三是修订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在公开栏进行公开。
(2)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挂钩的管理所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挂钩)的科所负责人,结合2021年度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开展廉政谈话,对被谈话人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谈话人根据要求作出表态并签字。二是2021年3月下旬,专题开展巡察整改教育整顿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13名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并进行通报,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汲取深刻教训。
2.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管理、教育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局主要领导对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具体要求,每个干部职工结合实际撰写提交学习心得,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二是制定并实施绩效处罚后教育诫勉制度,对违反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推进不力等机关效能问题,按规定进行绩效工资处罚外,视问题轻重,采取谈话提醒、效能约谈,当事人作深刻检查、作出整改承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等教育诫勉措施,以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
(2)针对对一线人员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管理所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制定量化考评标准,实行日常动态考评、年终量化考核,强化管理所环境资源管理责任,督促履行保护管理职责;修订完善护林员、哨卡人员量化考核细则,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考评标准,落实管护责任。二是强化监管,今年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护林员和哨卡人员不定期开展督查43次,共处理13人次,扣发绩效工资1290元,督促其尽职尽责,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在4个检查哨卡设置出入区“防火码”登记,规范哨卡检查管理登记流程,加强入区人员的管控,实现可追溯。三是筹措资金55万元,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和设施建设,调整优化1支12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5支以护林员为主体的村级森林消防应急小分队,配置风力灭火机、修剪机、割草机、油锯等防火器械26台。四是组织培训演练,2月26日组织森林防灭火指挥员参加全县森林消防指挥处置业务培训;3月8日-10日各管理所对新组建的村级消防队伍进行森林防灭火技能培训,并于9月15日再次培训,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科学扑救水平。五是对管理所、保护科、社区科负责人存在履行监管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由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最新政策及相关规定要求,研究确定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拔付流程和时限,明确上级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分解下发。二是积极推动纠纷地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2021年以来,多次与县林业、财政部门和有关乡镇、村进行协调,最终一致同意采取“搁置争议,先行领取补偿资金”的方式解决补偿资金滞留问题,2019年滞留的2157亩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共计4.56万元于2021年5月下旬全部发放到位。三是对管理所负责人和业务负责人存在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部分大额修缮项目未进行询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大额工程项目,均按规定进行招标;小额工程项目,均执行询价程序,并经局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巡察整改以来,宣教园区绿化管护工程、消防器材室立面修缮和管理所、哨卡值勤床上用品更换等项目,均严格执行以上要求。二是对时任分管领导存在管理督促不够到位的问题,由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针对工程项目未按程序报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德委办〔2019〕74号)要求,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项目的工程预(结)算,报县财政局审核;400万元以内(不含400万元)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开展。巡察整改以来,戴云山保护区森林防火指挥室(监控室)提升建设等项目的预结算,均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二是对时任分管领导存在管理督促不够到位的问题,由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针对超合同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合同意识。二是加强工程管理,自巡察整改以来实施的戴云山保护区教学实训(研学)基地改造等项目,均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三是对时任分管领导存在管理督促不够到位的问题,由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党支部相关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月19日,组织开展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并于1月26日开展专题研讨,深化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二是在民主生活会前,主要领导对其他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班子及班子成员发言提纲报督导组审核,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真诚相待,真刀真枪。三是在先后召开的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同志们的自我批评严肃认真,相互批评直面问题、红脸出汗有“辣味”,见人见事见思想,如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的15条意见均是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内容。
(2)针对学习教育与单位职责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及时组织学习重要会议、文件、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三是组织处级、科级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保护区和个人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进行集中研讨交流,提高学习效果。四是对干部的研讨材料、心得体会等进行认真把关,杜绝照搬照抄网上资料问题的发生。五是对具体负责人员存在工作不认真,存在应付思想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020年度招商引资、业务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干部进行奖励,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前进动力,向革命先辈、英雄模范看齐,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激励党员人人争先创优。
2.关于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2021年公开招考招聘2名专技人员,缓解专业人才紧缺问题。
(2)针对专业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运用好吸纳人才的优惠政策,创造条件吸引专业人才。二是推荐2名优秀专业人才到乡镇、省主管部门跟班学习、挂职锻炼;提任3名优秀年轻干部为股级干部,拓展其发展平台。三是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向专业人才倾斜, 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的2名一般干部均为专技人员。四是鼓励专业人才与科研院校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并优先给予支持;同时积极牵线搭桥,力促与教授、专家合作建立专家工作站,拓展专业发展空间。
(3)针对人员缺编严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沟通协调,2021年公开招考招聘2名编内人员。二是积极寻找合适人选,通过与县里有关部门、乡镇进行有效沟通协调,从乡镇调入一名年轻干部。
(4)针对合同工队伍年龄偏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政策、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提供人文关怀,给予哨卡人员工资年递增100元,为护林员、哨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二是护林员(哨卡人员)更换补充时,尽量选聘年轻的本地人返乡担任。至目前,已充实调整新聘当地护林员8名,现护林员队伍的平均年龄为52.5岁,平均年龄下降了1.5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关于巡视反馈共性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把落实责任、廉洁自律、监督提醒等作为谈话的重点,杜绝出现谈工作多、谈党风廉政建设少的问题。二是加强一线工作力度,从2020年8月份至2021年9月份,班子成员14个月共下乡383天,平均每人每月9.1个工作日,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督导工作,把握生态资源保护管理主动权。在非火险期同样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调研、督导的重点,紧抓不放。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责令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9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未将木屋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存在问题:未将九仙山木屋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未完成整改原因:区划调整预案还未得到上级的批复。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早日将九仙山木屋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还在整改中的任务,加快进度,形成整改合力。一是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站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不断传导工作压力,进一步压实各整改科所、整改人的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强化监督问责,对工作不力、整改滞后的予以通报并严肃追责,确保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二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把我局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严更实,确保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提升保护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扎实有序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为保护区各项事业发展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529219;通讯地址:德化县浔中镇学府路21号,邮政编码:362500;电子邮箱:fjdysbhq@163.com。
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