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感悟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看似简单,却承担着不凡的使命,2021年11月,初至案件监督管理室,面对庞杂的问题线索、一系列标准化流程规定、各项指标体系录入、措施监管、安全文明办案等工作事项,我倍感本领恐慌。
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赖丽玲
两年多来,经过不断的学习积累及同仁们的鼎力支持,我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案件监督管理,作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重要的一环,虽然不需要奔赴一线开展监督,也不需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但它却像管家一样,一方面,需要明晰监督执纪各个环节和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要求,事无巨细为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办理、办案安全提供全流程服务。另一方面,要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就必须时时掌握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并根据工作任务目标及时做好调整,做到了然于胸,更需要全面系统分析,及时查缺补漏、反馈意见、提供对策,当好参谋助手,半分马虎不得。
账单式管理,科学规划全盘统筹。坚持守正创新,贯彻“全周期管理”理念,对照年度任务目标,谋划做好“年度预算”,通过定期汇总核对线索处置情况,时时更新内容,密切关注上级统计通报的变化,科学分办流转,实现过程控制“对账”,结合案管信息系统实施“三色”预警督办“收账”,确保各项指标逐年向好,做到问题线索管理心中有“数”、手中有“控”。
精准化分析,构建量质齐升局面。严把问题线索“入口关”,落实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提升问题线索质量。严格落实统计分析“全面、及时、准确”的工作要求,对承办部门处置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的情况进行全面起底分析,找准短板和不足,推进处置质效有的放矢。近三年来,全县初核率呈逐年降低态势,且自办件数占比逐年上升。
“保姆式”关怀,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发挥好“中枢”“窗口”作用,加强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汇总各项制度规定,编印实操手册,结合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管理系统,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提供案件检索、措施使用、谈话场所安全保障、技术支持、操作咨询等服务。建设县域集中谈话点,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提供谈话场所保障。
严实化监督,推进制度规范落实。监督是案管部门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坚守原则底线,深刻认识做好办案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从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定期检查通报,督促整改,推动安全防范严格到位。要加强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文书格式、时间节点、程序规定等监管,及时下发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格式统一规范。
文字丨案件监督管理室
图片丨吴朝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