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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谈感悟
2024-04-30 16:00:31    来源:戴云清风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连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本期将分享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所学所思、所感所悟。

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曾伟彬(左)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学深悟透《条例》内容,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把守纪律明规矩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诠释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

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干部 吴晶晶(右)


《条例》为党员干部规范自身行为,不触“雷区”,提供了参考依据。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以《条例》为准绳,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以铁的纪律为尺量长短,以铁的规矩为绳正偏差,以铁的担当为剑斩歪风,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盖德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康叶芳


近段时间以来,我逐字逐句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深刻领悟到《条例》既是律人的“尺子”,更是律己的“尺子”,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对纪律规矩保持敬畏之心,常照“镜子” ,勤掸“灰尘”,在工作实践中落实新《条例》规定,强化思想淬炼,增强本领素质。

雷峰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黄淑媛


通过对照新旧两版《条例》条文的学习,对《条例》的总体要求和违反“六大纪律”的主要情形以及应给予的处分种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其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法宝”,推动“小微权力”不偏航、基层干部作风不走样,促进监督直达民生一线。

汤头乡纪委委员 林素清


学习《条例》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应逐条逐句“对号入座”,学一学,对一对,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时刻谨记纪律就在眼前、红线就在脚下、监督就在身边,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

来源丨综合来稿

【责任编辑:蔡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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