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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谈感悟⑤
2024-06-24 11:23:53    来源:戴云清风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本期将继续分享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所学所思、所感所悟。

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赖淑丽

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学习《条例》为契机,把自身摆进去,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干部 苏府焜

《条例》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在工作学习过程中,我们要边学边校正自己的言行,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绝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

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瑞海

《条例》是我们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是知纪明纪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条例》为准绳,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做好审判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

浔中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李爱玲

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不断锻造“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对准监督靶心,找准症结所在,抓好问题整改,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提标增效”贡献自己的力量。

赤水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叶义旭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我将把《条例》摆在案前深入研读,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积极当好党纪学习的“排头兵”、修身律己的“践行者”和正风肃纪的“冲锋者”。

上涌镇纪委委员 黄振坤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学习《条例》,精准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融入日常监督,让铁的纪律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遵循。

来源丨综合来稿

【责任编辑:蔡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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